EFPIA在研报中强调,为提升欧盟知识产权制度的竞争力和协调性,应建立高效且具竞争力的SPC框架。核心观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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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中央化考试机构(CEB):建议设立一个拥有必要技术专长的中央化考试机构,负责监督uSPCs和国家级SPCs的申请,确保全欧盟范围内的程序和结果协调统一。CEB应汇集国家专利局(NPO)的资深审查员,以实现集中、有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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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无效性请求和申诉论坛:应设立一个统一的、有能力的、高效的论坛处理无效性请求和针对uSPCs拒绝决定的申诉,该论坛应为单一专利法院(UPC),并在必要时具备将案件提交欧洲法院(CJEU)的职能,以确保法律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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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及时和统一的程序:建议对单一型和国家级SPC实行高效、及时和统一的程序,确保可预见性并减少行政复杂度。反对授予前的反对程序,因其会增加不必要的复杂性且未解决实质性需求;目前不到1%的授予SPC会面临撤销行动,集中审查可进一步降低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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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推进立法:为最大限度实现协调、一致和法律确定性,uSPC系统和国家程序(SPC重述)立法提案应尽可能同步推进。例如,通过类似PCT的机制,将uSPC提案扩展到国家SPC应用,以申请SPC重塑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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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统一专利制度(UP)和统一专利法院(UPC):引入统一补充保护证书(uSPC)将为充分实现UP和UPC的益处填补关键空白,并提升效率和协调性。
研究结论:建立高效运作的SPC框架势在必行,该框架必须确保关键的非单元专利系统(uSPC)与现有的单元专利系统保持一致,最终惠及患者健康。EFPIA倡导最终确定这些法规,使欧洲申请人能从现代化框架和UP/UPC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