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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发展特征、问题与建议

文化传媒2025-09-01-赛迪落***
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发展特征、问题与建议

总第921期 2025年9月1日 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发展特征、问题与建议 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与消费升级的时代背景下,文化创意消费品作为文化与经济深度融合的产物,正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创意能力显著提升,数字技术深度赋能,部分中国文化IP(著作版权)成功走向全球。然而,产业发展过程中仍面临原创能力不足、版权保护薄弱、监管存在滞后等问题,制约其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化进程。建议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产业链建设,增强国际合作、培育明星企业,以及制定分类分级制度、引导产业规范发展,助力构建可持续的文化创意消费品产业生态。 一、文化创意消费品呈现三大特征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张,文化创意消费品迈入高速增长新 周期 当前,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产业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动能,供需两端活力迸发,已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柱。一是产业体量显著壮大,贡献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15万亿元。其中,承载文化创意消费品的核心领域——文化制造业(如玩具、工艺品)和文化批发零售业表现亮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和3.5%,占比分别高达29.8%和16.5%。表明以实体产品为载体的文化创意消费品不仅规模庞大,且增长稳健,对文化产业的结构性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二是全球出口引领地位稳固,国际影响力跃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数据显示,我国已稳居全球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和创意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充分反映出我国文化创意产品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三是国内消费市场潜力深厚,消费能级稳步提高。据艾媒咨询的消费者调研数据,超六成消费者的单笔文创消费品支出在41元以上,其中23.11%用户愿为高端产品支付百元溢价。数据 表明,文化创意消费品已突破低价区间,市场具备持续升级的坚实基础。 (二)创意驱动IP(著作版权)快速崛起,中国品牌从“产品输出”加速迈向“文化输出” 我国文化创意IP通过设计创新、跨界融合与全球传播策略,逐步打破“文化折扣”壁垒,成为国际消费市场的新兴力量。一是文化符号年轻化重塑。以故宫文创、敦煌“飞天”等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元素,通过现代设计语言(如萌系插画、潮玩化造型)吸引年轻群体,实现历史底蕴与潮流审美的平衡。如,国家博物馆推出的“凤冠冰箱贴”,上架三个月卖出近8万个,系列文创销售总额突破1000万元。二是全球化叙事能力提升。泡泡玛特等企业通过“中国故事+国际表达”模式,将LABUBU、MOLLY等IP推向欧美市场,其2024年海外市场收入同比增长超300%(达到50.66亿元),充分印证了中国IP的全球适配性。三是多元渠道构建文化影响力。通过国际社交媒体矩阵(TikTok、YouTube等)、国际顶级展会(如国际授权展、各大动漫游戏展)、国际知名品牌合作(如奢侈品牌、大型零售渠道)等组合拳,我国IP形象 得以在全球范围内高频次、高质量地传播,成功打入欧美高端消费市场并引发收藏热潮。 (三)数字技术深度赋能,驱动文化创意消费品企业快速壮大 数字技术全面渗透于文创消费品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重塑产品创意、供应链敏捷性以及用户触达方式,成为驱动企业高效扩张的核心引擎。一是数字驱动创意与决策,优化IP孵化与管理。企业广泛应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工具,通过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等途径,洞察消费者偏好,进而为设计者的创意构思提供数据支持。如,泡泡玛特签约全球200多位顶级艺术家,采用“低成本试错+大数据筛选”机制,根据市场反馈动态调整IP投入,以轻资产模式快速选择受欢迎的IP。2024年,泡泡玛特有13个IP收入突破1亿元,贡献了超70%的总营收。二是柔性制造与智慧供应链提升响应速度。面对文创消费品迭代快、小批量、定制化高的特点,企业广泛运用3D打印、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物联网等技术,显著提升从设计稿到实体产品的转化效率和质量稳定性。如,上海四维文化自主研发云计算平台、中央图库系统等,为文创消费品设计提供服务,年营业收入超7亿元。三是数字化营销拓展边界。如,通过区块链确权技术保障IP版权,NFT(数 字资产)等新形态激发用户参与感,社交媒体矩阵实现“内容种草-即时转化”的闭环,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增强消费者沉浸式体验。 二、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的发展阻碍 (一)结构性创新瓶颈凸显,同质化竞争与IP生态薄弱制约产业升级 我国文化创意消费品产业正处于由量变向质变跨越的关键阶段,原创深度不足与内容矩阵单一构成核心发展桎梏,亟须突破结构性创新瓶颈。一是原创IP深度与生命周期存在显著差距。相较于迪士尼、漫威等国际巨头构建的“内容创作-情感连接-衍生变现”的完整IP培育体系,国内企业多依赖碎片化设计或短期爆款策略。以泡泡玛特为例,其IP主要依托与独立设计师合作模式,缺乏深厚的故事背景和持续的情感维系机制,导致IP生命周期普遍较短、用户粘性不足。这种缺失直接制约产品溢价能力,数据显示,迪士尼毛利率通常可达到泡泡玛特的3倍-5倍。二是内容矩阵宽度与抗风险能力亟待拓展。国际头部企业已形成跨媒介、多场景的立体化内容生态(如迪士尼“影视+乐园+游戏+流媒体+产品”闭环),而国内企业业务布局相对单一。如我国博物馆 文创消费品中,多数为“文物图腾+通用载体(如水杯、玩具)”模式,缺乏多元化的内容载体和体验场景支撑。三是创新机制与可持续性面临挑战。尽管国内企业尝试通过高频推出新IP分散风险,但“重形式轻内涵、重速度轻沉淀”的速生模式,导致缺少持久文化影响力的超级IP。与之相比,Hello Kitty、米老鼠、宝可梦分别诞生于1974、1928和1996年,覆盖不同文化背景与代际用户,近年来年度商品交易总额(GMV)峰值分别达到38亿、100亿、120亿美元。 (二)配套支撑体系尚需强化,版权保护与本土化能力成出海掣肘 文化创意消费品企业加速国际化,但正遭遇版权保护不力与跨文化运营能力不足的双重挑战,亟须建立与之匹配的全球创新体系。一是盗版侵权高发侵蚀产业核心价值。文化创意消费品因其设计易复制性,成为盗版重灾区,严重削弱正版溢价空间与创作动力。如,泡泡玛特2024年打假支出达800余万元,涉及132起侵权案件。二是文化适应性不足阻碍国际渗透。对比迪士尼、漫威等成熟的全球化IP本地化策略,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对目标市场文化语境、审美偏好的深度解码能力。生硬输出本土文化符 号易引发认知隔阂,如蝙蝠,中文“蝠”谐音“福”,西方却因吸血鬼传说关联“恐怖”。三是国际化运营体系尚未健全。出海不仅是产品输出,更需构建涵盖本地化营销、合规运营等的完整能力链。如,泡泡玛特成功出海东南亚,但其日本市场发展则相对有限,被指“风格日韩化严重,缺乏独特性”,且被指产品品控存在问题(如不同工厂生产的公仔质量参差)。 (三)监管体系亟待进一步健全,非理性消费风险引发社会争议 尽管已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等法规,但围绕文创消费品产业整体潜在风险仍可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商业场景诱导性营销过多。线下商场、机场等纷纷布局“二次元经济”,线上直播间通过话术诱导(如“隐藏款暴富”“集卡社交刚需”)刺激冲动消费。甚至曾有未成年人在15分钟内“豪掷”1500余元下单盲盒。二是利益链条助推价值异化。部分评级机构与厂商合谋,将普通文化创意消费品包装为“稀缺理财产品”,再经由二手交易平台炒作价格泡沫。这种人为制造的“投资属性”,使文化创意消费品异化为投机工具,扭曲其审美与娱乐本质,更诱发攀比消费,如部分小学生为换取稀有卡牌节食省钱。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文化创意消费品产业链建设 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整合,构建高效协同的文化创意消费品产业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对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给予资金补贴,推动高校开设文创产业复合型专业,定向培养设计、营销、管理等领域专业人才。二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依据区域资源禀赋,打造差异化产业集群。如,在东部沿海地区依托先进制造业基础,发展高端文创制造;中西部地区结合非遗文化、民俗资源,开发特色文旅商品;东北地区利用工业遗产,培育工业设计产业,形成“东部创新、中部特色、西部传承、东北转型”的协同发展格局。三是推进传统产业融合升级,鼓励纺织、陶瓷、家具等传统企业与文创机构合作,将文化元素融入产品设计,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实现传统制造业向文化创意制造业转型。 (二)增加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培育文化创意消费品明星企业 通过产业链协同与国际化战略,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创消费品企业,推动中国文化IP走向世界。一是完善跨境产业链 配套体系,探索建立文创消费品版权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版权登记、评估、交易等一站式服务,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保障关键材料技术供给(如环保涂料、可降解包装)。二是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文创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设立出口退税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运用AR/VR、元宇宙等技术开发沉浸式文创产品,增强文化传播力。三是拓展国际化合作路径,鼓励企业开展跨国设计合作、联合IP开发,推广“全球 创 作+中 国制 造”范 式 ( 如泡 泡 玛特与泰国 设 计师的 联合IP“CRYBABY”,进入东南亚销量前三),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展会、文化交流活动等。四是实施明星企业培育计划,探索建立文化创意消费品类“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给予融资担保、市场拓展等政策倾斜,打造代表国家形象的“文化创意消费品航母”。 (三)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分类分级制度,引导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构建科学的分类分级制度与全流程监管体系,规范文创市场秩序,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制定产品分类分级标准,如,将文创产品划分为普通类、特殊类等两类。普通类产品面向全年龄段;特殊类产品(如恐怖、爱情主题)设臵购买年龄要求。二是 强化技术监管手段,探索在线上平台推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监护人授权”三重验证,线下实体店设立未成年人专区,配备消费引导员,禁止向未成年人超量销售盲盒产品。三是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文创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回收的全流程信息上链,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数据支撑,提升《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等的执行效能,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本文作者:赛迪研究院张义鑫王舒磊郝菀婷联系方式:18813050311电子邮件:zhangyixin@ccidthinktan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