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通常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根據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智雲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於所有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報告內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目錄 公司資料3財務摘要4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6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7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8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9管理層討論及分析21其他資料27 公司資料董事會執行董事黃繼雄先生(主席)李鍵先生陳國敏先生非執行董事洪育苗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伍永亨先生陳綺華博士劉明芳先生審核委員會伍永亨先生(主席)陳綺華博士劉明芳先生薪酬委員會劉明芳先生(主席)黃繼雄先生伍永亨先生提名委員會陳綺華博士(主席)黃繼雄先生伍永亨先生合規主任黃繼雄先生公司秘書袁承謙先生,CPA授權代表黃繼雄先生袁承謙先生,CPA註冊辦事處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總部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夏愨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核數師 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告士打道311號皇室大廈安達人壽大樓17樓 法律顧問 呂鄭洪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香港金鐘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2座2402室 主要往來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中1號滙豐總行大廈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莞太路72號 東莞銀行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路200號海德廣場1棟101號 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金豐路8號江南雅築H1棟A011至A015號店 公司網址www.webx.info 33樓05-06室 股份代號8521 財務摘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分別錄得收益及毛利約36,451,000港元及5,755,000港元,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收益及毛利分別約58,820,000港元及15,032,000港元分別減少約38.0%及61.7%。 毛利率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25.6%減少9.8個百分點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約15.8%。有關減少主要由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業充滿挑戰的營商環境中,功能性針織面料、服裝及紗線的銷售額大幅減少。 隨著中國經濟於2025年上半年實現GDP同比穩步增長5.3%,在強勁的工業產出及出口實力的支撐下,營商環境展露復甦跡象。然而,國內市場挑戰不斷,國際市場波動加劇,持續對家庭消費及私人投資構成壓力,紡織行業面臨外部不確定性以及國內市場需求疲弱雙重壓力。有關情況導致功能性針織面料、服裝及紗線的銷售額較2024年同期減少約43.1%。 整體而言,本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錄得除稅後虧損約6,981,000港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則錄得除稅後溢利約445,000港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轉盈為虧乃主要由於同期收益及毛利大幅減少所致。 董事會(「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無)。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附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規定,中國境內成立的公司必須轉入按照適用於在中國境內建立實體的有關會計原則和財務條例計算的彼等各自稅後溢利的10%至法定儲備直至儲備餘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法定儲備在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動用,以抵銷累計虧損或增加此等公司的註冊資本,惟該資金至少維持在註冊資本的25%。法定儲備不可作為現金股息分配,且必須在向權益擁有人分配股息前轉入。 與本集團海外業務的業績及淨資產從其功能貨幣換算為本集團的呈報貨幣(即港元)相關的匯兌差額直接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並累計至匯兌儲備。於匯兌儲備累計的該等匯兌差額於出售海外業務時重新分類至損益。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智雲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2月21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章(經綜合及修訂的1961年第3號法例)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2018年5月16日在聯交所GEM上市。 於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並無最終母公司。 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的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夏愨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33樓05-06室。 本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屬公司主要從事(i)功能性針織面料、服裝及紗線銷售;及(ii)雲計算及互聯網流量服務。 簡明中期綜合財務資料乃以千港元(「港元」)的單位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及其香港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人民幣(「人民幣」)為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 2.編製基準 簡明中期綜合財務資料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簡明中期綜合財務資料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GEM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本簡明中期綜合財務資料並未包括財務報表全文所需之所有資料及披露事項,因此,應與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2024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中期財務資料乃根據本集團2024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之相同會計政策而編製,惟採納本集團自2025年1月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的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修訂及詮釋(「詮釋」))除外。有關任何會計政策變動的詳情載於附註3。 3.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其他會計政策變動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並於2025年1月1日開始的本集團財政年度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缺乏可兌換性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當前及過往期間的財務表現及狀況及/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披露資料並無重大影響。 收 益 是 指 在 正 常 業 務 過 程 中 銷 售 商 品 以 及 提 供 雲 計 算 及 互 聯 網 流 量 服 務 已 收 及 應 收 款項,扣除銷售相關稅項。 本集團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分拆如下: -商品銷售-功能性針織面料銷售-服裝銷售-紗線銷售 -雲計算及互聯網流量服務 以上收益均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向本公司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所呈報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的資料專注於所提供的服務類別。於設定本集團的可呈報分部時,主要經營決策者並無將所識別的營運分部彙合。 具體而言,本集團的可呈報分部如下: •功能性針織面料、服裝及紗線銷售;及•雲計算及互聯網流量服務。 即期稅項: 根據香港利得稅的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合資格企業的首2百萬港元溢利將按8.25%的稅率徵稅,而超過2百萬港元的溢利將按16.5%的稅率徵稅。本集團合資格之實體的香港利得稅均按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計算。不符合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資格之本集團其他香港實體之溢利將繼續按單一稅率16.5%繳納稅項。 因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應課稅溢利,故未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中國附屬公司的稅率自2008年1月1日起為25%。 本集團在中國成立的其中一家附屬公司被確認為高新技術企業,已獲得地方稅務局的稅務優惠,且有權享有15%的中國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本集團在中國註冊的其中一家附屬公司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合資格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已獲中國稅務局的稅務優惠,且於報告期間有權就少於人民幣1,000,000元的應課稅收入第一部分享有5%的中國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及就超過人民幣1,000,000元但少於人民幣3,000,000元的應課稅收入第二部分享有10%的中國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根據英屬處女群島及開曼群島的法律法規,本集團在該等司法權區毋須繳納任何所得稅。 期內(虧損)/溢利乃經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達致: 附註: 此處所披露的研發開支不包括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期間的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分別約2,521,000港元及零,以及退休福利計劃供款分別約169,000港元及零,有關款項已計入上文所披露的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盈利乃根據下列資料計算: 股份數目 由於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發行在外的潛在攤薄普通股,故每股攤薄(虧損)/盈利與每股基本(虧損)/盈利相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收購廠房及設備約261,000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1,007,000港元)。 本集團授予其客戶的信貸期為30至120天。本集團對其貿易應收款項不持有任何抵押品。以下為於報告期末基於發票日期列示的貿易應收款項(經扣除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備)的賬齡分析,發票日期與各自收益確認日期相近。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基於發票日期列示的貿易應付款項的賬齡分析。 授予的信貸期介乎30天至90天。本集團實行財務風險管理,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內結清。 附註: a.於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所有尚未償還的銀行借款均由奚斌先生(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的董事)及其配偶提供擔保。b.其他貸款包括(i)分別來自本集團兩名獨立第三方的按固定利率5%計息的計息貸款2,000,000港元及434,000港元;及(ii)分別來自李鍵先生及黃繼雄先生(均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股東)的免息貸款360,000港元及3,850,000港元。除須按要求償還的免息貸款外,其他貸款須於2024年12月31日後一或兩年內悉數償還。 14.股息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派付或擬派付任何股息,自報告期末起亦無擬派付任何股息。 15.關聯方交易 除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簡明綜合財務資料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團與關聯方進行的交易如下: 附註: i.本集團與壹炫有限公司(一家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洪育苗先生全資擁有的公司)訂立諮詢協議,以提供若干諮詢服務。該諮詢協議乃按公平基準商定,且其條款符合一般商業條款。 ii.本公司一家附屬公司已與Leahander Investment Limited(一家由本公司執行董事黃繼雄先生持有股權的控股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訂立租賃協議。租賃的期限為自2025年3月1日起計一年,可選擇續租一年。有關租賃協議乃按公平基準磋商,且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