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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明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19第五节重要事项................................................................................................................................2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2第八节财务报告................................................................................................................................4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2024年下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归属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1.电力行业情况 2025年国民经济迎难而上,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生产需求稳定增长,电力能源需求呈现总体平稳增长态势。 (1)装机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止2025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6.48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4.74亿千瓦,占比40.42%,同比增长4.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0亿千瓦,占比30.15%,同比增长54.2%;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比15.70%,同比增长22.7%。上半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93亿千瓦,同比增加1.41亿千瓦。其中火电新增0.26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风电新增0.51亿千瓦。 (2)发电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止2025年6月底,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加,火电装机规模占比收缩。 (3)用电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止2025年6月底,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4.54万亿千瓦时。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067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第二产业用电量3.1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第三产业用电量0.91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0.709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 (4)电力行业下半年预测。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全国新增电源装机仍然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常规电源增量与用电负荷增量相当,特高压直流投产迎来高峰,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持续提升,风、光、水资源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应的风险,综合考虑用电增长、电源电网投产等情况,以及气温等不确定性因素,预计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呈现总体平衡态势。迎峰度夏高峰期,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应偏紧,通过增购外电、最大化跨省跨区支援等措施,电力供需偏紧局势可得到缓解;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2.物流行业情况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产业。煤炭物流对于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充分发挥煤炭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5年上半年,我国煤炭市场呈现出“高供给、弱需求”的显著特征,供需结构性失衡成为行业主基调。从供给侧看,国内原煤产量保持增长态势,1-6月全国原煤产量达24亿吨,同比增幅达5.4%。这一增长主要源于国内先进产能的持续释放,煤炭企业在价格下行周期中普遍采取“以量补价”策略维持营收规模,导致市场供应持续宽松。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进口煤持续收缩,1-6月份累计22170万吨,同比下降11.1%,6月单月降幅达25.93%。减少的主因是进口煤价格优势减弱。分国别看,除澳大利亚煤炭进口相对稳定外,来自俄罗斯、蒙古和印尼的煤炭进口量均出现下滑。从需求侧看,受新能源装机持续扩容及一季度水电表现较好的双重挤压,上半年电煤消耗量同比下滑2.8%,同时钢铁、水泥等主要耗煤行业产量普遍下滑,尤其房地产投资疲弱导致建材用煤需求不振。 上半年,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年初,受冬季传统需求旺季影响,煤炭价格一度小幅上扬,但随着国内先进产能持续释放,进口煤量维持高位,供应逐渐宽松,叠加经济复苏节奏放缓,煤炭价格迅速回落,到了3、4月份,价格触及阶段性低点。进入5月,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火电需求有所回升,加上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大,煤炭价格开始触底反弹。公开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环渤海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报价619元/吨左右,较年初下降150元/吨,较去年同期下降247元/吨,降幅28.5%。 政策环境方面,“反内卷”政策落地执行。7月1日中央财经委会议明确要求“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核心聚焦于遏制行业低价倾销和落后产能出清。国家能源局随后发布《煤矿生产核查通知》,对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8个主产区开展煤矿超产行为专项整治。短期来看,政策驱动供给收缩叠加旺季需求韧性,煤价反弹具备持续性,8月下旬是重要观察窗口期。中长期看,供需失衡虽有所缓解但未根本性扭转,煤价反弹的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安全生产经营稳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配煤业务。 2.经营模式 (1)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电厂、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开展,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全资电厂包括潘集电厂一期、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注:已于2025年4月关停),其中潘集电厂一期为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顾桥电厂、潘三电厂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模式,产业实体包括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以及配套的丁集煤矿,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作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 所发电量以电力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电力现货市场全电量竞价上网,其中中长期交易以年度双边、电网代购交易为主,年内电网代购电增购交易及滚动撮合交易为辅,年度双边交易按照电力市场双边协商电价出售给售电公司、一级用户,月度代购电按照最近一次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电力单价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2)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现阶段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同时,售电公司积极开展电能管理、碳资产管理业务,推动建设虚拟电厂,并积极申报示范项目,力争三季度通调测试,参与安徽省电力市场响应。 (3)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总设计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长为299公里。主要承担公司控股股东所属的顾桥矿、张集矿、谢桥矿等8对大型矿井以及田集、凤台、平圩、潘集4个电厂和潘集、潘一东两个选煤厂等内外部客户的煤炭运输任务。近年来,年运量均保持在4000万吨以上,是淮南潘谢矿区煤炭外运的重要咽喉通道。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主要根据运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铁路运输费用,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铁路运输费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