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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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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

(A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谭丽霞女士委托周云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行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行的经营状况提议进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2025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除特别说明外,本半年度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7.本半年度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8.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备查文件 (1)载有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业绩公告和中期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4第五节重要事项...............................................................................................................68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5第七节员工和机构情况....................................................................................................82第八节财务报告...............................................................................................................86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一)本行联系方式 本行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相应的邮政编码,本行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内均未变化,具体可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 (二)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行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本行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内均未变化,具体可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 (三)其他有关资料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请见本行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日期为2025年1月17日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及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19)。 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如下: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数据。 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末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计算,截至2023年末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8.2025年1-6月,本行未支付永续债利息。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并无 差异。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属于银行业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本公司未将其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七、补充指标 注:截至2024年末及以前的迁徙率指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号)的规定计算。由于半年度指标乘以折年系数后较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离,截至报告期末的迁徙率指标未乘以折年系数。截至报告期末的迁徙率乘以折年系数后:正常类贷款迁徙率1.20%,关注类贷款迁徙率98.4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128.70%,可疑类贷款迁徙率143.3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本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平衡好“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造“质效优先、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价值领先银行。2015年12月,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本行A股在深交所上市。 本行向客户主要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深耕山东。报告期末,本行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17家分行,营业网点达到204家;2025年2月,聊城分行正式开业,本行实现了山东省16市全域覆盖的战略布局。2025年7月,2025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正式发布,本行首次入围列495位,成为山东省上榜企业中唯一的金融类企业。本行子公司共有2家:2017年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金租”),本行持股占比60%;2020年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银理财”),为本行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本公司员工人数超过5,200人。 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7,430.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0.65亿元,增长7.69%; (2)客户贷款总额3,684.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7.16亿元,增长8.14%;(3)客户存款总额4,661.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41.16亿元,增长7.90%;(4)营业收入76.62亿元,同比增加5.34亿元,增长7.50%;净利润31.52亿元,同比增加4.41亿元,增长16.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亿元,同比增加4.24亿元,增长16.05%; (5)不良贷款率1.12%,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52.80%,比上年末提高11.4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5%,均满足监管要求;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88%,同比提高0.02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0.53元,同比增加0.08元,增长17.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5%,同比提高0.41个百分点。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行始终秉持“创·新金融,美·好银行”的发展愿景,坚持打造“质效优先、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价值领先银行,持续推动业务实现稳健、均衡且高质量的发展。本行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本行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的全过程,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自身发展优势、治理优势。坚持市场化运营,股权结构科学合理,形成了由国有股东、境外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及个人股东等共同组成的多元合理、相互制衡的良性股权结构,全力构建健全、规范且高效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2.以战略规划为引领,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本行以三年战略规划(2023-2025)为指引,聚焦“调结构、强客基、优协同、提能力”四大战略主题,持续推动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和国际业务四大板块业务升级,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科技支撑、组织与绩效、财务管理和运营管理等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全行业务高质量、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3.强化特色化经营,构建差异化竞争力。本行立足青岛、深耕山东,充分发挥地域经济特色和区域产业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与特色化经营。聚焦蓝色金融、绿色金融两大赛道,打造“绿金青银”特色品牌,提升专业经营能力;建立以总行直属一级部室为核心,以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为两翼的科技金融专营机制,持续升级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对各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通过“行业+客户+名单+综合服务方案”的制造业特色服务模式,塑造行业竞争优势;打磨“幸福邻里”社区金融服务品牌,提高社区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密度;持续优化“青馨”服务品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便捷、温馨的金融服务,连续九年荣获全球服务领域最高奖项“五星钻石奖”。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