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现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艳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晓婧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报告中关于2025年的数据是基于本报告编制时点进行的估计,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市场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预测无法实现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66,602,3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9第五节重要事项..........................................................................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8第八节财务报告..........................................................................51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14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注:报告期内,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粘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前述职务。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周现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粘建军先生、孙培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有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选聘周现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强同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1.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5年世界能源投资报告》,预计全球2025年能源投资总额将有望创历史新高,总投资规模将达3.3万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约2%。其中,以可再生能源、核能、风能、电气化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技术的引资规模有望达到创纪录的2.2万亿美元,几乎是传统化石燃料投资规模的2倍。2024年,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投资超过6250亿美元,已成为全球最大清洁能源投资国。光伏产业迅猛发展也带动了电池储能领域的投资。报告预计,今年对电池储能领域的投资或将飙升至650亿美元以上。报告建议,各国应作出长期战略规划,利用AI和数字化技术推动电网改造升级。目前,国际能源署(IEA)认为,各国应作出长期战略规划,利用AI和数字化技术推动电网改造升级,同时优化电网监管机制,以进一步适应新的能源体系,降低运行损耗,以提高电网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2.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0亿千瓦,同比增长54.2%;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1-6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3635亿元,同比增长5.9%,电网工程投资完成291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6%。全国1-6月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221万千瓦。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5亿千瓦,2025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 3.报告期内的行业重点政策 报告期内,国家对新能源行业持续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持续推动风电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标志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化定价时代。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告别了以往保障性收购的模式,以市场机制激发新能源发电的活力与效率。同时,政策创新建立“多退少补”的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有效保障新能源项目收益,为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筑牢根基。 2025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虚拟电厂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虚拟电厂作为新型市场主体登上舞台。明确虚拟电厂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支持其聚合充电桩、储能、工商业负荷等,在电力供需平衡调节中发挥关键作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与稳定性。 2025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要求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要完善现货市场规则,适当放宽市场限价,引导实现调峰功能,调峰及顶峰、调峰容量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市场不再运行。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为新能源消纳开辟新路径。允许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用户通过专线直购绿电,还试点“隔墙售电”,分布式光伏可直接向邻近用户售电,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绿电使用效率。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项目开发流程如下图所示: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 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 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随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区电力市场陆续市场化,销售模式也存在差异。报告期内销售电价主要有两种方式: ①全额保障收购区域。公司依据新能源发电项目核准时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与电网公司直接结算电费,主要是江苏海上风电项目。 ②参与电力市场区域。电能销售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当地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保障收购电量和电价结算,其余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电价由市场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省区有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陕西、河北、辽宁和山东。 根据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且在交易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采用“多退少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衔接原保障性收购政策,稳定电价预期。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财务状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3亿元,同比增加29.30%;实现利润总额9.32亿元,同比增加46.55%;实现归母净利润6.18亿元,同比增加33.06%;基本每股收益0.30元/股,同比增加25.00%;净资产收益率3.14%,同比增加0.54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0亿元,同比增加1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