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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艳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晓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报告中关于2025年的数据是基于本报告编制时点进行的估计,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市场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预测无法实现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66,602,3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4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4第六节重要事项..........................................................................6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2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3第十节财务报告..........................................................................12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本年收到出租方退还办公楼租赁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宏观经济呈现较强韧性,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就电力行业而言,2024年,我国电力行业总体实现供需平衡,电力消费平稳增长,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1)电力需求总体平稳增长 2024年,在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逐步提升的背景下,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包括第一、二、三产在内的全国全行业用电量8.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四五”以来年均增速为6.7%,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电力供给绿色转型加速 2024年,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14.5亿千瓦,占比43.4%,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其中,风电装机容量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同比增长45.2%;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同比增长4.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 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新增装机容量合计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主要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一系列新能源发展促进政策。具体来看,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7%,其中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8亿千瓦;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5.5%,其中陆上风电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5%。 发电结构方面,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0.7%、2.7%、11.1%和28.2%,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提升。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18.1%,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具体来看,2024年全国光伏发 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风电发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 从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来看,2024年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时,同比降低81小时。利用小时数的下降一方面受到环境资源因素影响,2024年全国平均风速、全国水平面辐照量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则因部分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利用率同比下降。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02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风电平均利用率95.9%,同比分别下降1.4、1.2个百分点,其中西藏、青海等地“弃风弃光”现象较为严重。 (3)电力行业2025年供需情况预测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电力消费方面,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为电力需求增长提供稳定支撑,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电力供应方面,预计2025年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至2025年底,并网风电6.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合计装机将超过火电装机规模,部分地区新能源存在消纳压力。 2.我国新能源发展政策环境 (1)顶层战略规划:锚定“双碳”目标与绿色转型全局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主要包含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大力发展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强化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2025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强调了新能源并网消纳监管的重要性,加强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管,推动项目按期并网。同时,深化传统能源转型保供监管,持续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迭代升级,有力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加速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壮大。 (2)电力系统韧性构建:调峰储能、智能调度与配电网升级 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调峰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支撑性电源调峰能力,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峰能力,大力提升电网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二是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三是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推进新型电力调度支持系统建设,提升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探索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机制。四是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促进调节资源发展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 2024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在电力保供、转型发展、全程管理、改革创新方面提出4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