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Q25盈利能力显著改善,收、并购押注AR赛道 优于大市 核心观点 公司研究·财报点评 电子·消费电子 盈利能力持续改善,新老产品过渡影响声学整机收入。1H25公司实现营收375.5亿元(YoY-7.0%),归母14.2亿元(YoY+15.7%),扣非归母10.3亿元(YoY-12.7%),毛利率13.5%(YoY+2.0pct),净利率3.7%(YoY+0.8pct)。非经常性损益中外汇衍生品业务合约交割及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收益约4.2亿元,公司业务多为美元结算,一般通过套保减少汇率变动影响,因此归母净利润更能反映公司经营性利润表现。分产品来看,1H25智能硬件/智能声学整机/精密零组件收入分别为203.4/83.2/76.0亿元,同比-2.5%/-34.9%/+20.5%; 毛 利 率 分 别 为11.5%/9.9%/23.5%, 同 比+2.3/+0.1/+1.0pct。智能声学整机收入下滑主因耳机处于新老产品过渡期,随着后续新品发布份额提升,相关业务有望重回增长。 证券分析师:胡慧021-60871321huhui2@guosen.com.cnS0980521080002 证券分析师:胡剑021-60893306hujian1@guosen.com.cnS0980521080001 证券分析师:叶子0755-81982153yezi3@guosen.com.cnS0980522100003 证券分析师:张大为021-61761072zhangdawei1@guosen.com.cnS0980524100002 证券分析师:李书颖0755-81982362lishuying@guosen.com.cnS0980524090005 证券分析师:詹浏洋010-88005307zhanliuyang@guosen.com.cnS0980524060001 证券分析师:连欣然010-88005482lianxinran@guosen.com.cnS0980525080004 与舜宇通过股权置换强强联合,增强光波导竞争力。8月23日,公司公告称子公司歌尔光学拟通过增发股份方式收购上海奥来100%股权,本次交易目前处于筹划阶段。预计交易完成后,上海奥来将成为歌尔光学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来原股东将持有歌尔光学约1/3的股权,公司持有2/3股权,仍是歌尔光学第一大股东。上海奥来为舜宇光学下属从事光波导、超表面器件、衍射光学器件领域的公司,并已围绕光波导器件等相关产品进行了规模化的固定资产购建。歌尔光学能借此次交易取得上海奥来已经购建的固定资产,并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光波导等晶圆级微纳光学器件领域内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能够提供优质客户资源和项目资源,推动相关业务的协同发展。 基础数据 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合理估值收盘价29.87元总市值/流通市值104291/92129百万元52周最高价/最低价31.21/17.11元近3个月日均成交额2225.56百万元 收购米亚精密、昌宏实业、Plessey等。2025年7月,歌尔股份拟斥资95亿元人民币收购米亚精密和昌宏实业,标的公司在精密金属结构件领域拥有深厚技术积累,且与行业领先客户长期合作,两家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合计约91.1亿港元,业务规模可观。收购完成后,歌尔股份的精密结构件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2025年8月,控股子公司香港歌尔泰克,将向HayloLabs提供不超过1亿美元的附股权收益权的有息借款,用于收购Plessey100%股权并增资,用于Plessey购买Micro-LED相关固定资产及补充营运资金,这将推动MicroLED技术的成熟,支撑公司AR业务的发展。 投资建议:上调盈利预测,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相关研究报告 公司盈利改善幅度高于此前预期,上调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5-2027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4/41/53亿元(前值为润33/37/42亿元),同比增长26%/22%/29%,对应当前市值PE为31/28/20倍,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歌尔股份(002241.SZ)-盈利能力回升,全面拥抱AIoT终端新机遇》——2025-04-07 风险提示:下游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新产品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