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全面解读
第一部分 修订亮点总体解读
- 立法及修改历程:我国《矿产资源法》自1979年着手起草,1986年首次颁布实施,经历了1986年初步立法、1996年第一次修正、2009年第二次修正以及2009年至2023年的修法酝酿阶段,最终于2024年完成第一次大规模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 修订亮点:新《矿产资源法》强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创设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实行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特别注重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构建多元化矿业用地保障机制,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强化监督和执法。
第二部分 修订亮点分章解读
- 第一章 总则:强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明确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制度,规定矿产资源督察制度。
- 第二章 矿业权:完成矿业权物权化的立法重置,优化矿业权取得方式,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建立矿业权出让签订书面合同制度,明确矿业权人需要缴纳的费用,明确矿业权的权利内容及其期限要求,建立矿业权收回补偿制度,取消矿业权转让审批要求,明确无须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具体情形。
-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明确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和汇交地质资料,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制度,施行矿业权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相分离的矿业权制度,完善矿业用地相关制度,明确维护勘查开采活动的秩序,建立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完善勘查开采活动的工作要求。
- 第四章 矿区生态修复:确定矿区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与管理主体,明确矿区生态修复义务主体,确立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制定与执行方式,建立矿区生态修复费用提取制度。
- 第五章 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构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供应安全预测预警体系,明确矿产资源应急状态的应急处置措施。
- 第六章 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全周期监管制度,建立矿产资源监管权责体系,规范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制度,明确将矿产资源信息化建设纳入法律框架,建立矿产资源信用监管制度,建立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 第七章 法律责任:确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中的责任机制,构建矿产资源违法勘查开采监管体系,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体系,确立矿产资源开发主体的生态修复责任,构建多元追责机制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 第八章 附则:关于外商投资的特别规定,矿产资源安全域外管辖制度,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体系中的适用规则。
对矿业企业的工作建议
-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相关制度,落实绿色发展相关要求,强化保护战略性矿产资源。
- 高度关注矿业权续期要求,依法维护公平竞拍的权利,及时核实和更新矿业权登记簿的内容,全面主张矿业权收回补偿,从严把握无须取得矿业权的法定情形。
- 确保勘查投入和勘查成果的真实性,提高开采效率和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依法落实矿山治理责任,及时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全面主张矿产资源压覆补偿。
- 切实履行矿区生态修复责任,依法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就生态修复相关费用做好财务规划。
- 严格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责任,加强应急制度建设,关注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相关新规定。
- 配合监督检查,规范信息管理,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信用管理要求。
- 遵守矿业权管理制度,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 外商投资矿业企业法律适用的问题,开展跨境经营的矿业企业法律适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