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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观察2024年第37期(总第548期):《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解读系列之五-新业态发展与税收制度改革*

2024-08-07叶银丹中国银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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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观察2024年第37期(总第548期):《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解读系列之五-新业态发展与税收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解读系列之五 Ω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中银调研》●《宏观观察》●《银行业观察》●《国际金融评论》●《国别/地区观察》 新业态发展与税收制度改革*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在带来税基扩大、税收征管技术水平提高等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包括纳税主体、收入性质等划分标准模糊,加大税收征管难度;税源地和实际税收地分离加剧,影响税收公平;税收数据治理难度加大,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为适应新业态发展,预计未来政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征税对象、税收结构等方面的侧重点转变。规范和明确纳税主体、应税收入、价值划分等标准界定。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与治理的数字化水平。 作者:叶银丹中国银行研究院电话:010–6659 6874 签发人:陈卫东审稿:周景彤梁婧联系人:王静刘佩忠电话:010–6659 6623 *对外公开**全辖传阅***内参材料 新业态发展与税收制度改革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在带来税基扩大、税收征管技术水平提高等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包括纳税主体、收入性质等划分标准模糊,加大税收征管难度;税源地和实际税收地分离加剧,影响税收公平;税收数据治理难度加大,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为适应新业态发展,预计未来政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征税对象、税收结构等方面的侧重点转变。规范和明确纳税主体、应税收入、价值划分等标准界定。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与治理的数字化水平。 一、当前新业态发展情况 2017年7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首次对“新业态”作出界定1。2020年,国家发改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提出要推进十五个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具体包括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远程办公、数字化治理、产业平台化发展(平台经济)、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虚拟产业园与产业集群、无人经济、新个体经济、微经济、多点执业、共享生活、共享生产、生产资料共享、数据要素流通2。根据这一分类,当前中国新业态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几种经济类型。 (一)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目前得到广泛认可的数字经济定义来自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 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近年来,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移动支付广泛普及,在线教育、远程办公、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经济的恢复和增长。 第一,数字经济总规模快速增长,成为就业蓄水池。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保持10%以上的较高增速,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维持在40%左右,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0%左右(图1),累计建成62家“灯塔工厂”,占全球总数的40%。数字化创造了大量新职业、新岗位,成为就业“蓄水池”。《中国电子商务人才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从业人数已超7000万人。 第二,数字经济相关消费和投融资快速增长,数字社会建设加快。数字经济消费规模全球第一。中国连续11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202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68273亿元,比上年增长9.4%;网上零售额15.4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近5年累计增长45.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比达到27.6%,创历史新高。数字经济投融资持续增长。数字经济重点行业中,2023年电信、软件行业分别实现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2%、12.4%(图2)。2023年,中国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分别增长9.9%、11.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9.3%。数字社会建设加快。截至2023年底,中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4.14亿人,较2022年12月增加5139万人,占全体网民的37.9%(图3)。 第三,相关核心技术加快突破,数据要素市场活跃度提高。一方面,先进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取得突破。高性能计算持续处于全球第一梯队。智能芯片、通用大模型等创新成果加速涌现。人形机器人进入提速发展阶段, 专利申请数量增长较快。量子计算机、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的研发进度不断加快。截至2023年末,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企业数量超过了4500家。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市场日趋活跃。截至2023年末,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ZB,同比增长22.44%。全国已有数十个省市上线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有二十多个省市成立了专门的数据交易机构。 第四,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更加深入。2023年,中国“丝路电商”伙伴国增加到30个,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0万家,建设独立站已超20万个,参与跨境电商进口的消费者人数达到1.63亿。 (二)共享经济展现出较大发展潜力 共享经济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通过推动资产权属、组织形态、就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便利群众生活的新业态新模式。共享经济强调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对分离,倡导共享利用、集约发展、灵活创新的先进理念;强调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弹性匹配,促进消费使用与生产服务的深度融合,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 第一,共享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在稳岗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扩大至 38320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生活服务和共享医疗领域市场规模分别增长8.4%和8.2%,分别较上年加快2.6个和1.7个百分点(表1)。2020年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8.3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为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平台企业员工数约631万人,同比增长约1.3%。 第二,不同类型的共享型服务消费占比差异较大。不同类型共享经济占比及其变化趋势差异较大。2022年网约车客运量占出租车总客运量的比重约为40.5%(图4);在线外卖收入占全国餐饮业收入的比重约为25.4%,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图5);共享住宿收入占全国住宿业客房收入的比重约为4.4%。从共享型服务支出占比来看,2022年在线外卖人均消费支出在餐饮消费支出中的占比约为25.4%,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网约车人均消费支出占出行消费支出的比重约为7.8%,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共享住宿人均支出在住宿消费中的占比约为4.4%,较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表2)。 资料来源:《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 第三,尽管共享经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但未来仍有较大发展潜力。近年来,共享经济面临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多重问题,叠加国内互联网领域投融资活跃度下降、中国企业赴美上市意愿减弱、疫情影响下国内平台经济企业营收压力较大等不利因素,共享经济领域直接融资大幅下降。2022年,共享经济领域直接融资规模约为132亿元,同比下降93.8%(表3)。未来,随着政策环境优化和技术创新推动,实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将进一步加快,预计中国共享经济规模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0%以上3。 (三)平台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模式创新的重要力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新型经济形态。 第一,平台经济经历早期野蛮生长后,在政策引导和支持下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2023年,中国存量独角兽平台企业平均估值比10年前缩水75.5%。2024年2月,中国已上市的前十家平台企业总市值比2023年2月缩水244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1.7万亿元)。尽管较早期快速发展时期增速有所回落,但当前平台经济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2023年,商务部重点监测平台交易额全年增幅达到30%。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市场价值超过10亿美元、超过100亿美元的平台企业分别有148家、26家,总市值规模达到1.93万亿美元。从全球来看,全球百亿估值的平台经济企业中,美国和中国分别占比71.5%和24.8%,全球前十大平台企业中,美国和中国分别占8家和2家。分领域来看,不同领域的平台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较为突出。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领域平台发展处在第一梯队,两者市值合计占比超过平台经济总市值的一半(图6)。 第二,平台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一方面,平台经济为就业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平台经济不仅为技术、运营、管理人才提供了就业机会,还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渠道,如外卖骑手、在线主播等。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突破2亿人次,占总就业人口比重约26%。另一方面,平台经济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摩擦,显著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例如,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基于大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据OECD统计,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线上融资市场,占全球线上融资交易量的62.5%。此外,物流平台企业通过数字化管理,优化了采购、仓储、分拣、运输、配送等环节,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例如,菜鸟物流作为2022年物流类独角兽企业榜首,用户已突破3亿人,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了物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新业态发展带来税收新机遇和新挑战 新业态的发展为税收带来新机遇。一方面,新业态能够提高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扩大税基。另一方面,新业态往往涉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其在自身快速发展过程中,也能够为税收征管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税务部门能够借助这些新技术来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同时,新业态的发展引起经济活动组织形态、生产经营方式、产业链体系等方面的一系列变化,给税收征管带来新挑战。 (一)纳税主体、收入性质等划分标准模糊,加大税收征管难度 第一,纳税主体规模快速扩大,界定难度加大。一是随着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原有的较为严格的“企业——员工”合同制模式正在逐步过渡到较为松散的“平台——个人”合作模式,由此涌现了海量的自然人纳税行为,大大增加了税务征管的工作量和难度。例如,网络主播数量多、类型多样、虚拟性强、分散度高、实名度低,难以判定他们的真实姓名、身份和地址。二是新业态下部分自由职业者和交易平台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认定其纳税主体,造成 税收流失。例如,在二手平台闲鱼上售卖服务、二手商品的个人并不缴纳相关税款。此外,当前《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还未结合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特点进行细化调整,对平台的委托代征资质要求还不明确,各地对平台代征从属于平台的自然人税款还存在争议,导致从属于平台的自然人税款存在漏征现象。三是新业态下供需边界逐渐淡化、生产者与消费者界限模糊,加剧了纳税主体界定的复杂性。在数字经济等新业态背景下,生产与消费之间互动增强,在此过程中催生了越来越多的“产消合一者”“生产型消费者”。例如,在视频游戏中,玩家可以创造或购买皮肤、装备等虚拟商品。玩家在消费游戏服务的同时,也可能通过交易自己创造的虚拟商品获得收益,但目前这类“生产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的收入并未纳入征税。 第二,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形式更加复杂,加大税收监管难度。从企业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一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