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0日路维光电(688401.SH) 证券研究报告 半导体掩膜版进军40nm试生产,获京东方G8.6 AMOLED主力供应商资格 事件:8月19日,公司发布2025年上半年财报 1)2025H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亿元,同比+37.48%;实现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29.13%;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95亿元,同比+27.59%。 2)25Q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29.71%;实现归母净利润0.57亿元,同比+38.53%;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5亿元,同比+35.35%。 2025上半年业绩表现亮眼,产能提升驱动营收高增长 25H1公司营收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产能提升推动平板显示及半导体掩膜版业务同步扩张。细分领域中,OLED用掩膜版增速领先,带动平板显示产品结构优化;半导体掩膜版中IC制造及器件类产品增长显著。随着新产能持续释放,两大业务板块有望形成双轮驱动格局。盈利方面,25H1公司毛利率为33.68%,同比-0.5 pcts;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率均实现同比下降,运营效率持续提升。但受汇兑损失影响(上半年损益1299.8万元,去年同期为收益774.9万元),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净利率为19.56%,同比-1.38 pcts。 首套G8.6 AMOLED掩膜版将于25Q3交付,半导体领域40nm计划25H2试生产 1)平板显示领域:为持续扩充高世代产能,公司投资20亿元于厦门建设光掩膜版生产基地,规划11条高端产线,一期先行建设5条G8.6及以下AMOLED掩膜版产线。目前设备采购已启动,预计26年进厂安装调试,同年下半年实现收入。客户方面,公司已成为京东方G8.6 AMOLED产线掩膜版主力供应商,首套产品计划于25Q3交付。未来伴随京东方、维信诺的G8.6 AMOLED产线陆续投产,掩膜版有望实现量价齐升。 马良分析师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18060001maliang2@essence.com.cn 周赵羽彤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125040062zhouzyt@essence.com.cn 相关报告 2)半导体领域:路芯半导体掩膜版项目一期布局130-40nm制程节点,25上半年电子束光刻机等主要设备逐步到厂并投入生产。90nm及以上产品已陆续送样并获部分客户验证通过,40nm制程计划于25H2进入试生产阶段。未来伴随项目顺利投产,公司产品将陆续覆盖MCU、SiPh、CIS、BCD、DDIC、MS/RF等半导体制造相关行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供给,推动国产替代进程。 营收利润双增长,产能扩张助力渗透率提升2025-05-06 一季报符合预期,国产掩膜版持续替代2024-05-06上半年业绩高增长,国产掩膜版龙头进展可期2023-08-15一季度利润同比高增,产能释放增量可期2023-05-04 投资建议: 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收入分别为11.64亿元、15.72亿元、21.6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1亿元、3.35亿元、5亿元。采用PE估值法,考虑到公司产能持续扩张,国产掩膜版渗透率有望提升,给予公司2025年42倍PE,对应目标价格54.45元/股,维持“买入-A”投资评级。 业绩符合预期,景气度上行充分受益2023-01-31 风险提示:研发进度不及预期;掩膜版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 公司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5%(含)至15%;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含)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5%至15%(含);卖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5%以上; 风险评级: A——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B——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国投证券证券研究所深圳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层邮编:518046上海市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国投大厦28层邮编:200082北京市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邮编: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