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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调升保持推进

2025-08-18 周健锋 中泰国际 胡诗郁
报告封面

香港股市|公用事业|供水 评级:增持 中国水务(855 HK) 目标价:6.90港元 水价调升保持推进 湖北江陵项目上调自来水价 近日新增一个公司供水项目获批涨价。8月13日,湖北省江陵县公告显示,根据年用水量划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至第三阶梯水价分别上调9.6%、17.6%、64.4%至2.05元/m³(人民币,下同)、3.08元/m³、6.15元/m³,自9月1日起生效。虽然此项目规模较小,每日供水能力为5万吨,仅占FY25底公司总供水能力730万吨的0.7%,但是此次调价于7月2日举行的调价听证会后一个多月后已出台,反映当地政府高效表现。事实上,全国不少地方也加快审批工作,例如,深圳于4月11日举行听证会后,便于5月16日公布上调水价,并已经于7月1日起实施。 新增两个供水项目进入听证会阶段 此外,近日公司新增两个供水项目进入听证会阶段,分别为河南鲁山及湖南怀化沅辰项目,每日供水能力合共为10.4万吨。截至目前,公司共有四个供水项目进入听证会阶段。早前公司目标FY26(年结3月底)全年合共八至十个供水项目获批涨价。由于2025年4月至今,公司己经有合共五个供水项目获批涨价,每日供水能力合共为72万吨,叠加考虑近期调价流程高效,我们不可排除最终公司涨价获批项目数目超出预期的可能性。 全购康达环保要约实施可能性低,料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另一方面,近日公司主席段传良先生因为行使公司联营企业康达环保(6136 HK)的可换股债券,所以按照法律要求联同中国水务向康达环保其他股东提出全购要约。我们相信两者没有全购意向,而此次要约纯粹因技术上触发。此次要约价为每股0.348港元,远低于最新市价0.39港元。我们因此预计实施可能性低,不会影响中国水务的财务状况。 重申“增持”评级 考虑上述水价上涨因素,我们分别提高FY26-27股东净利润预测1.4%及1.8%,并新增FY28预测,及相应将目标价由6.80港元上调至6.90港元,对应11.1%上升空间及9.0倍FY26市盈率。我们重申“增持”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水源受到污染、(二)水价提升幅度及进度低于预期、(三)汇率风险。 20250703-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FY25供水主业符合预期,高分红政策料持续 20250312-中国水务(855HK)更新报告:经济稳增长,公用红利价值吸引 分析师 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