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龙软科技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毛善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1第五节重要事项................................................................................................................................53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1第八节财务报告................................................................................................................................7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煤炭行业市场环境的影响,部分客户需求释放递延,招投标节奏放缓,项目验收周期延长致使收入确认不及预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8.75%;受初中级智能矿山建设项目竞争加剧及研发投入持续高位等因素影响,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比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改善,增幅145.62%。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公司管理层认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密切相关,且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作为政策依据。该项政策有效期长达十数年,多年来本公司均依据该政策获得相应的即征即退收入,因此不属于性质特殊或偶发性的事项,不将其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正常判断。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未将此项即征即退收入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以自主研发的LongRuanGIS平台为基础,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时空智能等技术,为煤炭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智能开采提供工业应用软件及全业务流程数智化解决方案;为矿山安全监察、政府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机场提供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 (1)行业的发展阶段 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正在推动我国新一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包括应用软件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基础设施服务等。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下游用户需求已经由基于信息系统基础构建转变成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行业特点的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各行业对于以行业特点为核心的应用软件、信息技术、跨行业的管理软件和基于现有系统的专业化服务呈现出旺盛的需求。我国工业软件发展环境不断向好、产业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软件在工业领域的“赋值、赋能、赋智”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各项国家战略的发布实施,我国工业软件进入快速发展期。 煤炭行业是工业软件应用的下游行业。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煤矿智能化代表着煤矿先进生产力,建设智能化煤矿是推动煤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起步较早,“十二五”期间就开展了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探索。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动和资金投入的增加,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2020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三阶段目标。在政策引导下,煤矿智能化建设从萌芽破土、培育试点逐步发展到示范建设阶段,并正向全面建设推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出台多项政策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部委从推进前沿技术应用、印发指导意见和标准规范、出台扶持政策、开展示范煤矿建设等方面构建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落地政策,大型煤业集团积极开展工程示范与创新实践,形成了良好的政策和实践环境。主要顶层设计文件包括: 同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也陆续发布相关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把煤矿智能化建设纳入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以投资补助方式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智能化建设。 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智能化设备改造投入制定了专门税收政策。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煤矿智能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煤矿机器人等纳入《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遴选范围,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中对实现智能化采煤掘进的予以加分,在《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中为智能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制定差异化政策。 国家能源局提出新建煤矿采掘系统按智能化设计、实现采掘智能化的生产煤矿,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管理,在产能置换、核准核增、产能储备、复工复产等方面享受差别化政策,并将智能化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作为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在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带动下,各省开展了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也开展了自己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初步形成示范煤矿引领带动、其他煤矿跟进建设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格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2025年新疆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初级智能化及以上等级,建设条件适应的,达到中高级智能化水平。 贵州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2024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加快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提出建设目标: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煤矿生产效率。全省推动建设各类智能煤矿75处,到2025年底确保建成50处以上。其中2023年建设2处,2024年建设48处,2025建设年25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煤矿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豫政办〔2024〕17号),提出主要目标:2024-2026年累计建成25处省级智能化煤矿、100个以上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70个以上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300个以上智能化子系统。年产能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基本建成智能化煤矿,年产能120万吨以下的煤矿围绕关键生产环节建设至少1-2个智能化子系统,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煤矿设计,年产能达到60万吨的改扩建煤矿原则上按照采煤、掘进智能化设计。到2026年,全省智能化煤矿产能占比不低于60%;与2023年相比,全省煤矿减少用工人数1.5万人,采煤、掘进工效提升15%。筛选一批“小快灵”智能化应用场景在全省煤矿推广。 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