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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软科技: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16财报-
龙软科技: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龙软科技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毛善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3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35第六节重要事项................................................................................................................................36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4第十节财务报告................................................................................................................................5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受益于国家层面对智能矿山建设的推进,公司大力提升技术研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稳步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3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30.53%;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改善。 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层认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密切相关,且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作为政策依据。该项政策长期有效,多年来本公司均依据该政策获得相应的即征即退收入,因此不属于性质特殊或偶发性的事项,不将其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正常判断。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未将此项即征即退收入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以自主研发的LongRuan GIS平台为基础,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智能开采提供工业应用软件及全业务流程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矿山安全监察、政府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提供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 (1)行业的发展阶段 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正在推动我国新一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包括应用软件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基础设施服务等。 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下游用户需求已经由基于信息系统基础构建转变成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行业特点的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各行业对于以行业特点为核心的应用软件、信息技术、跨行业的管理软件和基于现有系统的专业化服务呈现出旺盛的需求。 我国工业软件发展环境不断向好、产业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软件在工业领域的“赋值、赋能、赋智”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各项国家战略的发布实施,我国工业软件进入快速发展期。经过行业内企业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自主创新,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领域在软件产品研发和项目实施等方面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鉴于我国煤炭开采条件的复杂性、多样性及以地下开采为主的特点,采用自主可控的GIS平台进行行业应用软件研发的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地球科学与煤炭行业专业知识的融合研究与应用方面,已经取得了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和应用成果,在本土化方面拥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煤炭行业是工业软件应用的下游行业,主要需求体现在两化融合、智能化升级等方面。近几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煤矿智能化建设。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目标: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明确提出通过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按照三阶段逐步实现目标,重点突破智能化煤矿综合管控平台、智能综采(放)、智能快速掘进、智能主辅运输、智能安全监控、智能选煤厂、智能机器人等系列关键技术与装备,形成智能化煤矿设计、建设、评价、验收等系列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建成一批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能源领域5G应用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导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推进煤炭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实现煤炭开采利用方式的变革,提升煤矿智能化和安全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末至2021年5月,河南、山东、山西、贵州、陕西、内蒙古、安徽、黑龙江等产煤省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发布本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验收相关标准,指导智能化煤矿建设工作。全国主要产煤省区、大型煤炭集团企业,抓住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关键期积极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 2022年4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千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验收工作。 2022年12月,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增加了煤矿智能化改造等使用范围,为煤矿及非煤矿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维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优化调整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继续支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引导煤矿加快智能化发展,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炭安全增产保供。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传统能源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相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