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NEEQ:430366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Golden World Movies & TV Culture Incorporated Company 半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香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艳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鸿祥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3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7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19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87附件Ⅱ融资情况..........................................................................................................................87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分类结果》,公司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R8750)。 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的策划、创作、制作、发行、投资及衍生品,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等业务,重点加强网剧、网大、短视频等纯网生内容的研发、培养。公司一贯秉承“精心创作,内容为王”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主旋律、正能量的优秀作品,不断创新突破,力争实现“主流价值+主流市场”的双赢。 公司继续坚持开展以“自制为主”,对外投资、联合摄制为辅的运营模式,由于影视制作项目具有制作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对外投资主控性弱等特点,公司管理层不断完善项目审核制度,降低对外投资风险。电视剧发行方面,公司采取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通过传统电视台渠道丰富的业内资源和经验,逐步扩展网络平台发行业务。 (二)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分析 (二)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37.4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8.08%,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影视行业下行影响,公司二轮剧发行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2、投资收益:报告期内-140.0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85.7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下降所致。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告期内95.9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55.0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82.4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69.57%,主要系报告期内二轮电视剧发行大幅下降,导致销售回款下降较多所致。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 单位:元 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一)附注事项索引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二)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1-6月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2月26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海淀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7521568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9844万元,股本19844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瀚河园135号楼1单元3至4层301,总部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44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4年3月5日向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王连和、饶胜耀、罗敬花和徐江南等4位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 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5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65,000,000元。(第一次定增)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2324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6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5,2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5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70,200,000.00元。(第二次定增)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2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向在册股东(优先认购)、2014年12月16日向外部投资者共计38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5.0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90,200,000元。(第三次定增)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5年5月15日的股本总数90,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5日,除权日为2015年5月18日),共转增108,240,000元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8,440,000元。(年度权益分派) 经过上述历次股票发行及过往年度的红股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98,440,000股。 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软件开发;提供创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化咨询;从事文化经纪业务;影视服装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道具租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3家,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724.9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182,174,497.50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对此拟采取的措施为: (1)公司坚持继续秉承高质量内容产出的原则,借助丰富的影视管理经验、优秀的创作人才团队,良好的上下游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开发、孵化、参与投资优秀的影视项目,丰富项目储备量。 (2)公司丰富业务收入来源,优化业务结构,积极尝试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加现金流良好业务的权重,逐步涉足网络电影业务、短视频业务,加强与网络视频平台的合作 (3)公司积极推进现有库存电视剧项目的发行工作,充分利用多年以来积累的行业资源,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