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8月1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9月10日。该《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对《增值税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增强了增值税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政策点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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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细化规定
- 明确了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情形,提高了跨境交易增值税处理判断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 注意事项:第(二)项“与境内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的判断标准可能存在实操争议,且未对“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给出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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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税率、征收率的适用规则
- 明确混合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征收率需根据“一项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判断,但相关判断规则采取定性原则,存在较强的主观性,可能导致税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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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核定销售额方式予以保留
- 延续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情形下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方法,提高了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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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进项税
- 明确购进贷款服务及其相关费用,以及用于非应税交易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需梳理并评估相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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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转出需按年度清算调整
- 纳税人需在次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对上一年度的全年汇总数据进行清算调整,对企业增值税申报和合规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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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的进项税处理
- 引入“长期资产”概念,对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其进项税额在购进时先全额抵扣,之后在混用期间逐年调整。
- 待明确问题:是否涵盖购入、租入等方式取得长期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逐年调整的具体时间,折旧摊销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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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 明确法定免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将美容医疗诊所排除在免税医疗机构范围外。
- 规定违法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的法律责任,防止税收优惠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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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作为扣缴义务人的情形
- 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可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但仅限于向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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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款的范围
- 整合现行的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转让和出租异地不动产、油气田企业异地销售相关服务,并调整房地产企业预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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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最晚申报时限
- 明确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或免税的最晚申报时限为自报关出口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超过期限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毕马威建议
企业需针对《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需要关注的政策关键点,结合行业及企业特点,提前评估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并做好应对准备。毕马威间接税团队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并收集业界反馈,欢迎企业提供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