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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重塑地方AMC行业格局,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与区域分化

2025-08-11大公信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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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重塑地方AMC行业格局,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与区域分化

专题研究 大公国际:新规将重塑地方AMC行业格局,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与区域分化 金融部王亚楠|010-67413321|wangyanan@dagongcredit.com2025年8月8日 为更好助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于近日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金规〔2025〕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19〕153号)同时废止。 16号文从规范经营、加强风控、明确监管职责分工等方面完善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制度。经营方面,16号文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方AMC”)回归主业,聚焦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对新增金融不良资产业务规模做出了最低比例要求,同时从丰富处置手段、限制不正当追偿行为、提高公开转让过程透明度、禁止个人不良贷款再次转让等方面规范地方AMC的不良资产处置行为;风险管理方面,16号文在杠杆率、客户集中度、流动性、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制定了具体的监管要求,要求地方AMC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此外,16号文明确了监管职责分工,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地方AMC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负总责,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加强与地方的监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共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地方AMC行业呈现“增量不增利”现象,随着新规的落地实施,地方AMC将面临业务结构调整、资本补充及流动性管理等多重压力,行业盈利能力或将面临更大挑战。 截至目前,各地已成立持牌地方AMC共59家1,注册资本集中分布在10~100亿元之间,其中低于30亿元(含)的家数占比超过50%,整体资本实力一般。从可公开获取数据的部分地方AMC表现情况来看,近年来,地方AMC的资产规模以5%左右的增速稳定增长,但净利润增速不及资产增速,且于2024年出现下滑。从总资产收益率数据表现来看,2022~2024年,绝大部分地方AMC的资产收益率水平整体下滑,行业盈利能力减弱。 为引导地方AMC回归主业,聚焦化解区域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16号文要求其近三年年均收购金融不良资产投资额占新增投资额的比重应当不低于30%。为分散客户集中风险,16号文要求地方AMC对单一客户和单一集团客户的投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和 15%,其中投资余额包括不良资产收购、追加等业务形成的股权或债权。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大部分地方AMC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金融不良业务占比整体提升;但部分公司过度追求规模扩张,新增投放依赖非金不良业务或其他业务,金融不良业务占比低于30%,且存在单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问题,此类公司面临较大的业务结构调整压力,或将影响其业务可持续性及盈利情况。 1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6号文对地方AMC杠杆率进行了要求,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三倍,地方AMC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应维持在75%以下,同时禁止通过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非持牌资产管理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资。公开数据中大部分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60~80%之间,行业整体新增债务空间较小,部分公司面临去杠杆和增资压力。 流动性管理方面,16号文要求地方AMC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优质流动资产(如现金、存款等)应当不低于未来三十天内的净资金流出,旨在帮助地方AMC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并提高存量项目的处置能力,进而防范流动性风险。为满足上述监管指标要求,地方AMC需增加对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或将影响其短期收益,同时对不良资产处置周期较长的公司构成重大挑战。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整体下行但呈现机构类型与区域的双重分化,中小银行及东北、西北区域银行不良率处于高位,仍存在不良资产处置需求,为地方AMC的业务开展提供一定支撑。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金融不良资产最主要的业务来源,近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整体下降,但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区域银行资产质量存在分化特征,商业银行仍存在不良资产处置需求。 40,000.00 35,000.00 30,000.00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5,000.00 0.00 2.00 1.83 1.86 1.84 1.67 1.741.74 1.73 1.63 1.59 1.501.51 1.25 1.80 1.60 1.40 1.20 1.00 0.80 0.60 0.40 0.20 0.00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图12014年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公国际整理 近年来,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始终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受客户结构、区域集中度等因素影响,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处于行业内最高水平,不良资产处置需求依然较大。同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区域分化现象也较为显著,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商业银行受经济基础、产业结构、融资便利度等多重因素影响,不良率明显高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 4.50 6.0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0.50 0.00 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0.00 辽宁,5.50 海南,5.60 5.00 甘肃,4.70 河南,4.40 4.00 3.00 吉林,3.00 宁夏,2.70 黑龙江,2.40 青海,2.50 2.00 河北,1.90 贵州,2.00山东,1.90 内蒙古,2.40 江西,天津,1.60 1.70 湖北,1.50 山西:, 重庆,1.50陕西,1.50 1.60云南,1.60 湖南,1.30 广西,1.20广东,1.新60疆,1.40四川,1.40 1.00 安徽,1.10 北京,0.90浙江,0.70 西藏,0.40 福建,1.10,1.00 上海 江苏,0.80 图2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按银行类型及区域划分情况(单位:%) 注:按区域划分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数据时间节点为2022年末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大公国际整理 未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犹存,叠加政策引导地方AMC回归金融不良主业,市场竞争加剧将推动定价贴近资产真实风险,不良资产转让市场化程度有望进一步加深。 从不良贷款转让市场表现看,金融不良出让方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为主,地方AMC始终是受让不良贷款的主力军,但参与主体日趋多元。从业务类型看,随着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批量个人业务成交占比近年来维持在70%以上,底层资产多以个人消费贷款为主,户均小而分散,且账龄进一步缩短;批量对公和单户对公业务底层资产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华东地区出让需求较大,债务人多为中小型企业。 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业务成交规模 不良贷款批量对公业务成交规模 不良贷款单户对公业务成交规模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 图32022年以来不良贷款转让当期成交情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银登中心,大公国际整理 不良贷款转让价格方面,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不良资产交易市场供需变动等因素影响,不良贷款转让折扣率整体呈下行趋势。相比于对公业务,个人业务面临处置成本高、风险缓释措施薄弱、抵押物折价风险大、债务真实性存疑、道德风险等多重考验,批量个人业务转 77.00 61.60 61.30 51.7052.80 42.30 41.70 44.00 39.80 37.90 30.60 23.2 3.00 2.40 7.00 16.40 3.90 5.00 21.40 13.10 4.60 19.60 18.6 4.10 5.80 4.80 15.00 4.10 让折扣率始终处于很低水平。对公业务普遍具有担保措施,转让折扣率高于个人业务,其中单户对公业务基于整体资产质量略高于批量对公,转让价格更高。预计未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犹存,叠加政策引导地方AMC回归金融不良资产管理主业,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有望纵深发展,参与主体的扩容将加剧市场竞争,推动定价更贴近资产真实风险,加之活跃市场交易将推动不良资产转让平台数字化建设,提升市场透明度,不良资产转让市场化程度有望进一步加深。 批量个人业务单户对公业务批量对公业务 图42022年以来不良贷款转让当期折扣率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银登中心,大公国际整理 新规将重塑地方AMC行业格局,未来行业资源向头部专业机构集中,区域属性将进一步凸显,地方AMC分化趋势更为显著。 16号文的发布实施将加速行业分化,聚焦非主业和专业能力较弱的地方AMC将面临更大的转型压力,叠加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违规机构的清理力度的加大,未来行业资源会逐步向资本实力、业务资源、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地方AMC集中。同时,16号文要求地方AMC立足本地,原则上不得跨区域经营,强化了地方AMC的区域属性,各省市将形成相对独立的市场格局,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良资产规模差异将导致地方AMC发展的区域分化现象更加明显,如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地方AMC受益于优质资产与活跃市场,处置高效;而东北、西北区域内的同业受制于低效资产,将面临一定减值压力与盈利困境。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