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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法治化工具——《价格法》修正破解“增产不增利”困局

2025-07-31联合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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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法治化工具——《价格法》修正破解“增产不增利”困局

联合资信研究中心| 7月24日《价格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正是价格法27年来首次大修,核心针对“增产不增利”困局与内卷式竞争。面对PPI连续33个月负增长,产能过剩、需求萎缩与价格机制扭曲交织,7月中央财经会议定调法治“反内卷”,《价格法修正草案》快速推进。《草案》明确“低于成本+排挤对手”的低价倾销认定标准,覆盖数字经济算法操纵,提升违法罚款上限。相较传统去产能,其以法律划红线,覆盖新老产业。未来行业或将分化洗牌,PPI预期提前转正,资本市场转向“反内卷”资产。此次修法标志着产能治理从行政干预迈入法治框架。 引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结束23天后,27年未动的《价格法》迎来首次大修,这绝非偶然,而是中国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选择。1998年《价格法》实施时,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彼时法律的核心使命是打破价格管制壁垒,让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发挥基础作用。而如今,中国市场主体数量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增长至2024年的1.9亿户,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突破40%,市场格局早已天翻地覆。2025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就《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今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及“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后,针对市场内卷式竞争推出的首项“反内卷”法治化工具,亦是中国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当前,受房地产投资增速大幅下降、交易价格逐步下调影响,中国经济正处在加大刺激力度扩内需、有序化解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平衡之中,但工业企业却陷入价格厮杀困局。2025年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创下近三年同期新高,但工业企业利润却同比下降1.8%,PPI连续33个月负增长。这种“增产不增利”的悖论背后,是大量企业陷入“以价换量”的恶性循环。企业为维持低价优势,将不得不压缩研发投入、降低产品质量,长此以往,将削弱中国经济的创新动能和竞争力。 此次《价格法》修正,扩大了“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的认定范围,将算法杀熟等数字经济乱象纳入监管,本质上是用法律红线划定市场竞争的边界。这不仅是对“内卷式”竞争的直接回应,更标志着产能治理从“行政调控为主”向“法治规范为主”的转变,为企业专注于科技创新筑牢市场环境根基。 一、PPI长期负增长:《价格法》修正的急迫性 2025年6月,中国PPI已连续33个月深陷负增长区间,且负增长程度仍在加剧。2025年6月PPI同比降幅扩大至3.6%,创近期负增长周期以来的新低。这种持续且深化的价格负增长并非简单的周期性波动,而是三重结构性矛盾交织的结果,也正是《价格法》修正必须直面的宏观背景。 三重结构性矛盾分别是:落后产能难以退出、需求萎缩、价格机制扭曲。当前落后产能难以退出已从“阶段性”演变为“刚性”,突出表现为“全行业亏损与产能持续扩张并存”的悖论,而这一悖论的根源在于非市场化竞争打破了“价格、产能”的自动调节机制。这种怪象背后,是地方政府隐性补贴与企业短期市场份额争夺的合力。需求端的持续疲软进一步放大了价格下行压力,且这种疲软已从“个别行业收缩”演变为“全链条传导”,使得本应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的产能收缩被无限拖延。更值得警惕的是,需求萎缩已从传统行业蔓延至新兴领域,新能源汽车行业2025年6月销量同比增长26.7%,虽然市场迅速扩大,但为抢夺客户,车企普遍采取“降价促销”策 略。健康的价格机制应是效率信号,企业通过提升技术、优化管理降低成本,从而获得定价优势。而当前价格机制已异化为内卷工具,企业通过牺牲质量、压缩研发、拖欠账款等“非效率手段”压低价格,最终导致“增产不增利”的全行业困境。 这三重矛盾若持续,将延缓全行业技术迭代、降低产品质量,最终损害经济长期竞争力。从这个角度看,《价格法》修正的核心使命不是“稳定价格”,而是通过制止非市场化竞争,让价格重新成为效率信号。这正是其宏观急迫性的底层逻辑,当价格机制从“促进效率”异化为“扼杀创新”,法律必须成为修复机制的底线保障。 二、政策升级:从“行政主导”到“法治引领”的国家战略转身 2025年7月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将“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纳入国家经济治理核心框架,这一信号标志着中国产能治理逻辑的根本性转变。从2016年供给侧改革时期的“行政主导去产能”,升级为“法治引领反内卷”。这种升级不是政策工具的简单替换,而是应对经济结构变化的战略调整:当内卷式竞争从传统行业蔓延至新兴领域、从线下延伸至数字经济,治理手段必须从“针对性行政指令”进化为“系统性法治规则”,形成更可持续的治理范式。 2016年去产能主要依靠“中央定目标、地方分指标、行业协会协调”的模式,而本次“反内卷”治理中,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直接将其纳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顶层设计,《价格法修正草案》则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规则。治理主体从行业自治组织升级为国家立法与监管体系,权威性和强制力显著提升。这种转变的背景是:当前 低价无序竞争已跨越单一行业,光伏、锂电等新兴产业与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均受波及,且涉及平台经济等跨行业问题,如平台强制商家低价促销,必须以国家层面的法治框架实现全领域覆盖。2016年去产能的核心目标是解决产能过剩导致的价格暴跌与企业亏损,短期效果显著。而本次反内卷治理的目标更具长远性:不仅要遏制PPI负增长,更要通过规范竞争秩序,引导企业从价格战转向创新战。 本次政策升级并非突然启动,而是通过密集动作形成政策闭环,短短24天内完成从顶层设计到法律草案的落地,显示治理决心与执行力。先通过中央会议确立战略方向,再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过渡性措施,最终以法律形式固化治理规则,避免了2016年去产能时期“政策依赖行政指令、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为长期治理奠定制度基础。 三、法治利剑:《价格法修正草案》的核心突破 本次《价格法》修正并非对原有条款的局部调整,而是直击内卷式竞争的制度性漏洞,在低价倾销认定、数字经济监管、违法成本约束三大层面实现历史性突破。这些突破既回应了当下市场最突出的乱象,又填补了27年来法律对新经济形态的监管空白,为“反内卷”提供了可操作的法治依据。 完善低价倾销认定标准。低价倾销是内卷式竞争的典型表现,但长期以来因认定标准难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服务消费的快速增长,法律规制效应大幅降低。原版《价格法》虽禁止低价倾销,但“成本界定”“主观意图”等核心要素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结构,导致实践中“0元奶茶”等争议案例难以追责。本次修正完善了低价倾销的认定范围,增加服务、平台经济的治理。修正后以“定价低于成本”为客观标准,新增“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正当例外情形,区分正常促销与恶性倾销。修正后继续将主观意图限定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增加“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新范围。 监管范围突破性覆盖新场景。数字经济的“算法黑箱”“隐蔽收费”等新型价格 乱象,是原版《价格法》最大的监管空白。本次修正针对数字经济特点新增专门条款,成为全球重要的在基本价格法中纳入算法监管的立法实践,实现“数字定价乱象有法可治”。本次修正明确禁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规则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将“大数据杀熟”“动态定价歧视”等隐蔽操纵纳入监管,将覆盖“个性化定价滥用”、阻断“技术规则排挤对手”。针对数字经济与服务行业“分解收费、隐性加价”乱象,本次修正新增“价格欺诈”情形,明确“拆分服务多收费”违法,禁止“重复收费、强制捆绑”。 增加违法成本,强化监管权威。原版《价格法》处罚力度不足,对年营收数十亿的企业几乎无震慑力。本次修正提高罚款上限,从5000元直接提升至5万元。原版法律未明确企业配合成本调查的义务,导致低价倾销认定受阻。本次修正新增“拒绝或阻碍成本监审”的法律责任,明确企业必须配合监管部门的成本核查,避免“企业不提供数据就无法追责”的困境。 四、未来影响:产业链重构与市场信号蜕变 《价格法修正草案》的落地绝非孤立事件,而是通过重塑竞争规则,对产业链格局、价格信号传导、资本市场定价逻辑产生系统性影响。这种影响将呈现“短期预期调整、中期结构分化、长期生态重塑”的递进路径,最终推动经济从“价格战”驱动转向“价值战”驱动。 行业格局加速分化,从“无序扩张”到“优质优存”。《价格法》修正将通过法律红线倒逼行为调整,加速产业链内部的优胜劣汰,这种分化不是简单的大企业吞并小企业,而是合规产能替代违规产能、创新产能挤压低效产能的结构性重构。短期,中小违规产能风险溢价陡增。对于长期依赖“低于成本价抢单”“平台胁迫低价”的中小产能,法律修正直接抬高其生存成本。长期,对于合规经营、注重研发的龙头企业和高端制造领域,竞争环境净化将打开利润与估值空间。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头部企业毛利率有望回升,机器人、半导体设备等高端制造企业的估值逻辑将从“价格战容忍度”转向“技术溢价可持续性”。 价格信号修复,从“扭曲失真”到“引导优化”。PPI负增长愈演愈烈的本质是价格信号被非市场化行为扭曲,如低价倾销掩盖真实供需,修正后的《价格法》将通过清除信号噪音,推动价格向合理水平回归,形成“价格企稳、利润修复、投资回暖”的正向循环。《价格法修正草案》8月23日征求意见截止后,若9月进入立法程序,叠加工信部行业产能新规落地以及后续更多法制化工具的推出,价格修复节奏可能快于预期。PPI企稳后,产业链利润率修复存在“上游、中游、下游”的传导节奏,其中中游装备制造弹性最大。 资本市场定价重构,从“避险防御”到“风险偏好提升”。《价格法》修正通过改善盈利预期和调整资产比价,或引发资本市场资金再配置,这种变化不仅是短期交易行为,更是对经济增长逻辑的重新定价。7月24日《草案》发布后,大宗商品与权益市场已出现预期反应,多晶硅、碳酸锂期货价格上涨。权益市场上,钢铁、光伏等行业龙头股也出现不同程度上涨,资金从“纯防御板块”向“顺周期+反内卷”板块迁移。这种反应的核心是盈利预期修复,市场意识到,法律有望终结“企业增收不增利”的困局。7月,债基净值下跌,资金向股市迁移,这一趋势与法律修正形成的盈利改善预期共振,此前避险资金扎堆债市的格局或将有所松动。 综上,产业链、价格信号、资本市场的变化,最终指向一个核心:经济增长动力从“低成本扩张”转向“创新驱动”。这种转变的阵痛是短期的,但对高质量发展的意义是长期的,《价格法》修正正是这一转型的“制度支点”。 联系人 投资人服务010-85172818-8088investorservice@lhratings.com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著作权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研究报告的,联合资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联合资信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研究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联合资信于发布本研究报告当期的判断,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联合资信对使用本研究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