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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征税新规发布,五大关注

2025-08-01 华西证券 王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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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晚间,财政部公告称,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税收新规落地,对债市有何影响,可关注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当前债券的税收规则究竟如何?我们对本轮税收调整的三类债券逐一分析。首先国债与地方债共享同一套税收规则,公募基金无论在利息收入还是资本利得领域,均享受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顶格优惠;非公募的资管类产品免征利息收入部分的增值税与所得税,资本利得部分则需征收3%的增值税及25%的所得税;银行自营投资国债及地方债同样免征利息部分的税,但在资本利得部分则需征收6%的增值税及25%的所得税。 其次在金融债券领域,公募基金具备全免税的优惠政策;非公募类资管免征利息部分增值税,但需缴纳25%的利息所得税、3%、25%的资本利得增值税、所得税。银行自营同样免征利息部分增值税,但需缴纳25%的利息所得税、6%、25%的资本利得增值税、所得税。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参考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同业存单与金融债或是两类独立券种,即同业存单不受本次税收调整的影响。综合来看,本轮新规落地之前,各类机构的利息收入增值税均处于免征状态,财政部或是针对这一现象做出特定调整。 二是续发机制下,新老划断如何进行?对于不含续发机制的地方债或部分国债而言,以8月8日为界进行切割即可。对于10年国债、20年国债、30年国债、10年国开等包含续发机制的品种而言,可能会按代码进行划分,目前30年品种2500005规模明显小于2500002,20年品种2500004规模明显小于2500001,大概率尚未完成续发,即依然享受增值税减免。然而,在实操中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即8月8日后财政部新发行的债券统一采用新的代码。 三是债券恢复利息征税的意图是什么,有什么影响?近年来,受制于物价低迷的拖累,以及减税让利的影响,国内的税收增长情况不容乐观,2020、2022、2024年税收收入同比均负增,分别为-2.3%、-3.5%、-3.4%,2025上半年税收收入为9.29万亿元,同比继续下滑1.2%,追加税收的目的或为缓解财政压力。但从实际作用来看,机构或为追求税收补偿而抬升市场利率水平,最终使得财政收入增加的同时,财政利息支出也在提升。 额外增加的收入或来自金融债券的税收,以2024年为参考,全年发行的金融债券规模为10.21万亿元,用票面利率简单估算,利息收入达到2249亿元,按照3-6%的税率估算,带来的单年额外税收收入在67-135亿元左右。不过,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尤其是银行,额外的缴税支出或进一步提升其净息差层面的压力,同时由于资本利得的税收在本轮新规中不受到影响,业绩压力也有可能推动机构做“更卷”的交易。 四是什么机构会受到影响?首先,银行缴税的确定性较强,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税后,银行在配置这些品种时均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其次,市场关于公募基金是否继续享受免税优惠的争议比较大。从监管文件来看,公募基金投资债券的免税优惠主要来自《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两份文件,与股票投资的免税政策是捆绑推出的,可能是相对独立的政策。考虑到本次新规并未提及取消具体机构,公募基金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在短期内可能延续。此外,对于非公募的资管机构而言,其在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券的免税优惠主要来自券种本身,新规规模,非公募资管的利息收入增值税或恢复至3%(减半政策或仍奏效)。 因而,银行可能会追加更大规模的委外投资。对于银行而言,若让公募基金代其配置,可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双免的优势。由于常见的公募产品属于非保本基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分红收益免征增值税,同时《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及,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募基金在获得盈利后,可通过分红 形式返还收益。 五是债市会如何定价当前资产?未来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可能会迎来新老券的双轨定价。在8月8日以前存续的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均无需征收利率增值税,机构投资者,尤其配置盘,或加速囤积老券,推动利率出现一轮下行。而在8月8日当日及其之后新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或以8月7日相似品种收益率为基准,大约按照1.05-1.06倍的放大幅度进行定价(银行实际增值税率是6%/(1+6%)=5.6%)。新老券或逐渐划分为两个板块,趋势上或有联动,但利率中枢或相对独立,老券大概率也不会因为新券的高利率而出现大幅波动。此外,相较于国债、地方债和金融债,信用债的税收缴纳没有变化,性价比相应提升。 总结而言,本轮债券利息税收调整,可能是财政增收的一种尝试,债市可能也会在新老券定价上消化其影响,未来市场需要适应新老券定价之间的税收利差。 风险提示 国内财政、货币政策超预期。美国关税等政策超预期。 资料来源:Wind,华西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行业评级标准 华西证券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丰汇时代大厦南座5层网址:http://www.hx168.com.cn/hxzq/hxindex.html 华西证券免责声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签约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或者经由其他渠道转发收到本报告而直接视其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研究所及其研究人员认为的已经公开的资料或者研究人员的实地调研资料,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以及推测仅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且这种判断受到研究方法、研究依据等多方面的制约。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始终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需自行关注相应更新或修改。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仅提供给签约客户参考使用,任何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绝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视为做出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均未考虑到个别客户的特殊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不能作为客户进行客户买卖、认购证券或者其他金融工具的保证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其他关联方均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损失负有任何责任。投资者因使用本公司研究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均是独立行为,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及其他关联方无关。本公司建立起信息隔离墙制度、跨墙制度来规范管理跨部门、跨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务 请投资者注意,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需引用、刊发或转载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华西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