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季度业绩同比回升,看好新基地建设及现有基地技改 买入(首次评级) 事件1:2025年4月28日,湖南海利发布2024年年报。公司2024年收入为24.71亿元,同比上升4.06%;归母净利润为2.65亿元,同比下降3.0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上升33.73%。对应公司4Q24营业收入为7.63亿元,环比上升14.52%;归母净利润0.65亿元,环比下降34.90%。 2025年4月28日,湖南海利发布2025年一季报。公司1Q25收入为4.31亿元,同比上升25.44%;归母净利润为0.57亿元,同比上升483.78%。 事件2:2025年5月29日,公司发布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6.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0%。其中首次授予1628.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此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23人,首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 作者 分析师肖 亚平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3020001邮箱:xiaoyaping@cgws.com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自2025年4月24日回购方案首次披露以来,公司目前已累计回购100万股,回购金额为695.06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6.88-6.99元/股。 分析师林 森执业证书编号:S1070525070002邮箱:linsen@cgws.com 点评: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公司农药与锂电业务短期承压。公司2024年农业 农 药/锂 电 材 料 板 块 收 入 分 别 为22.52/2.19亿 元 , 同 比 变 化 为16.94%/-51.25%, 毛 利 率 分 别 为28.35%/2.31%, 同 比 变 化 为0.57/1.18pcts。 相关研究 农药业务方面,由于产能过剩等原因,2024年大部分农药品种价格同比跌幅较大,行业景气度逐步触底。面对这一情况,公司实施差异化、阶梯式定价策略,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客户。公司农药销量实现较好增长,减轻了农药产品价格下跌对于整体盈利水平的冲击。 锂电业务方面,2024年锂电行业呈现出探底回升的态势,在新一轮低端产能、落后产能集中淘汰后,国内电池企业数量骤减,头部企业市占率提升。公司子公司海利锂电公司是国内知名锰酸锂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成本效率、技术研发等方面都具有较大影响力,细分市场始终占据行业前十地位。 产品价格方面,2024年公司农化农药类平均售价为9.33万元/吨,同比下降 6.60%;锂电材料类平均售价6.28万元/吨,同比下降38.84%。 产销量方面,2024年公司农化农药类产量为2.66万吨,同比上升32.13%,销量为2.43万吨,同比上升46.81%;锂电材料类产量为0.30万吨,同比下降9.53%,销量为0.35万吨,同比下降20.03%。 费用方面,2024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上升5.20%,销售费用率为1.43%,同比上升0.02pcts;管理费用同比上升6.27%,管理费用率为6.51%,同比上升0.13pcts;研发费用同比上升17.04%。研发费用率为5.77%,同比上升0.64pcts;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82.64%。财务费用率为-0.94%,同比下降0.68pcts。 1Q25公司农药产品价格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比提升。根据公司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披露,1Q25公司农业农药板块收入为3.48亿元,销量为4057.01吨,平均售价为10.21万元/吨,同比上升10.84%;锂电材料板块收入为0.14亿元,销量为244.14吨,平均售价为5.70万元/吨,同比下降15.78%。 2024年公司筹资及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71亿元,同比下降9.4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67亿元,同比上升56.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08亿元,同比下降171.38%。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为10.53亿元,同比下降0.38%。应收账款同比上升59.32%,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从2023年同期的6.56次下降到6.53次;存货同比下降1.79%,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从2023年同期的4.32次上升到4.33次。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看好公司多元销售策略。由于国内农化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行业整体短期呈现疲软态势。为应对这一情况,公司从销售政策及市场布局两个层面入手,助力农药业务稳步发展。销售政策层面,公司实施差异化、阶梯式定价策略,强化客户管理,深入挖潜合作机会,通过与跨国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确保公司农药新产品成功打入国际市场。销售渠道方面,公司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不断强化在海外市场渠道布局,先在印度、巴基斯坦、泰国、阿根廷等取得16个产品登记权,新增客户273个,公司丁硫克百威、灭多威等核心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保持领先份额。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公司在2024年全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企业中列第36位,全国农药出口50强企业中排第22名。 公司依托湖南化工研究院,不断实现技术突破。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70多年从事化工研究开发的技术积累,在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农药制剂和光气系列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低毒化产品研究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某些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于2014年成功收购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产研一体化。公司加快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储备战略性核心技术。与摩珈生物、省农科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新产品。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包括各分子公司)总计有效专利为289件(其中发明专利251件),2024年完成科技成果鉴定2项,相关成果已经在生产基地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此外,公司加强科技成果管理。2024年公司合成活性化合物252个,申请发明专利20件,申请PCT专利1件,授权发明专利27件,实施成果登记2项。我们看好公司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做出的努力,核心竞争力有望逐步增强。 公司新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现有基地实施技改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公司2024 年年报披露,新基地方面,公司加快推进宁夏基地项目建设,宁夏基地项目部分生产装置已于2024年9月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目前各装置运行稳定,产品质量、收率均符合预期目标。现有基地方面,公司对常德和贵溪基地现有生产装置提质改造,提升了生产装置的稳定性和节能减排效应,确保稳产高产。根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显示,海利贵溪项目已于2024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宁夏基地方面,由于受到以下两方面影响:第一,工程建设前期因疫情封控以及西北地区冬季较长的严寒天气等原因影响施工进度;第二,受宏观经济、农药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部分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海利宁夏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看好公司新基地的建设及现有基地的提质增效,有望为公司开辟新成长曲线。 公司回购股份以开展股权激励,彰显长远发展信心。根据公司2025年7月15日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2025年7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9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95.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的股票将用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6.00万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23人,首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票激励,彰显了公司对于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心。 投资建议:我们预计湖南海利2025-2027年收入分别为27.00/29.37/32.29亿元,同比增长9.3%/8.8%/9.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1/3.74/4.65亿元,同比增长17.1%/20.2%/24.5%,对应EPS分别为0.56/0.67/0.83元。结合公司7月30日收盘价,对应PE分别为14/12/9倍。我们基于以下两个方面:1)我们看好公司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做出的努力,核心竞争力有望逐步增强;2)我们看好公司新基地的建设及现有基地的提质增效,有望为公司开辟新成长曲线,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重要原材料价格风险、产业政策风险、产品价格风险、地缘政治风险 财 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免 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长城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客户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长城证券。未经长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亦不得作为诉讼、仲裁、传媒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的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任何用途。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长城证券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长城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长城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长城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特 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 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长 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北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B座27层邮编:100031传真:86-10-88366686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6层邮编:518033传真:86-755-83516207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8层邮编:200126传真:021-31829681网址:http://www.cg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