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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Page1of3 请见尾页免责声明周浩+852 2509 7582hao.zhou@gtjas.com.hk孙英超+852 2509 2603billy.sun@gtjas.com.hk 数字资产研究:Web3.0世界的“天才”监管体系_20250721美国加密货币法案主要内容及对比资料来源:国泰君安国际。美国众议院密集过会三份重量级加密货币法案——《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反央行数字货币监控国家法案》和《美国稳定币创新指导与建立法案》。这三部法案并非各自为战,而是形成了一套逻辑连贯、影响深远的监管组合拳,旨在通过明确的监管划分、限制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并规范稳定币市场,为Web3生态创造一个更独立、更具创新空间的发展环境。CLARITY法案的核心在于为数字资产市场建立清晰的监管框架,通过明确区分数字资产的类别——证券、商品或稳定币——来划分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监管职责。GENIUS法案专注于稳定币的监管,旨在为美元挂钩的稳定币建立首个联邦综合监管框架。Anti-CBDC法案的监管框架则以限制为核心,明确禁止美联储直接向个人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并禁止其利用CBDC实施货币政策或其他用途。CLARITY法案的核心目标是提供监管清晰度,减少加密资产市场的法律不确定性,从而促进市场发展和投资者的参与。GENIUS法案的核心目标是规范和促进稳定币市场的发展,确保其在支付和DeFi领域的应用能够安全、合规地进行。Anti-CBDC法案的核心目标是保护金融隐私,防止政府通过CBDC对个人金融活动进行大规模监控。CLARITY法案通过将监管重心向CFTC倾斜,显著推动了Web3生态的去中心化发展。GENIUS法案通过规范稳定币市场,为Web3的支付和DeFi应用提供了关键支持。Anti-CBDC法案通过禁止美联储发行CBDC,为Web3生态扫除了一个潜在的“国家竞争对手”,确保了去中心化加密货币在支付和价值存储领域的市场空间。三部法案通过相互协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监管逻辑链,为Web3的独立发展铺设了“美国路径”。三者的共同作用创造了一个监管复杂但创新空间更大、受传统证券监管束缚更少、且隔绝了CBDC直接竞争的环境,实质性地推动了Web3世界朝着独立于传统中心化金融体系的方向演进。《CLARITY法 案 》《GENIUS法 案 》核心目标划分数字资产类别(证券/商品/稳定币),明确SEC与CFTC监管权责建立联邦级稳定币监管框架,规范发行与储备要求监管机构SEC(证券类)、CFTC(商品类)联邦银行体系为主,州监管需符合联邦标准关键规则-去中心化资产属CFTC监管-证券类需SEC披露合规- 1:1储备要求-破产优先偿付权-反洗钱合规创新影响降低去中心化项目合规成本,促进加密衍生品发展增强稳定币信任,推动DeFi和支付应用合法化争议点“去中心化”判定模糊,可能引发双重监管过度银行化可能抑制非托管型稳定币创新 Page2of3 请见尾页免责声明个股评级标准参考基准:香港恒生指数/纳斯达克综合指数评级区间:6至18个月评级买入收集中性减持卖出行业评级标准参考基准:香港恒生指数/纳斯达克综合指数评级区间:6至18个月评级跑赢大市中性跑输大市利益披露事项(1)分析员或其有联系者并未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的高级人员。(2)分析员或其有联系者并未持有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的任何财务权益。(3)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并未持有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的市场资本值的1%或以上。(4)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与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存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5)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没有为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进行庄家活动。(6)没有任何受聘于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个人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的高级人员。没有任何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有联系的个人为本研究报告所评论的发行人的高级人员。免责声明本研究报告并不构成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对购入、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国泰君安与其集团公司有可能会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进行投资银行业务或投资服务等其他业务(例如:配售代理、牵头经办人、保荐人、承销商或自营投资)。国泰君安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口头或书面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不一致或截然相反的观点或投资策略。国泰君安的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团队亦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观点不一致或截然相反的投资决策。本研究报告中的资料力求准确可靠,但国泰君安不会对该等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承诺。本研究报告中可能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治和经济状况的某些主观假定和判断而做出的前瞻性估计和预测,而政治和经济状况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可变性,因此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应明白及理解投资之目的和当中的风险,如有需要,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务必向其个人财务顾问咨询并谨慎抉择。本研究报告并非针对且无意向任何隶属于或位于某些司法辖区内之人士或实体发布或供其使用,如果此等发布、公布、可用性或使用会违反该司法辖区内适用的法律或规例、或者会令国泰君安与其集团公司因而必须在此等司法辖区范围内遵守相关注册或牌照规定。© 2025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不得翻印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楼电话: (852) 2509-9118传真: (852) 2509-7793网址: www.gtjai.com 定义相对表现超过15%或公司、行业基本面展望良好相对表现5%至15%或公司、行业基本面展望良好相对表现-5%至5%或公司、行业基本面展望中性相对表现-5%至-15%或公司、行业基本面展望不理想相对表现小于-15%或公司、行业基本面展望不理想定义相对表现超过5%或行业基本面展望良好相对表现-5%至5%或行业基本面展望中性相对表现小于-5%或行业基本面展望不理想 Page3o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