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由ID5合作伙伴提供,旨在反映参与机构在工业设计视图和绘图要求方面的实践。指南分为两大部分:一般要求和特定产品的表示方式/要求。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 视图形式:接受照片、线稿、计算机生成图、3D动态图像、视频片段等多种形式。
- 视图风格:可从不同角度、不同时间或状态展示设计,如正视图、局部视图、放大视图、截面图、替代位置/运动视图等。
- 视图数量:多数机构对视图数量没有限制,但需足够清晰表明设计范围。
- 视图标题:使用“图1”“图2”等编号方式,视图应无文字。
- 免责声明类型:接受虚线、着色、透视视图等免责声明,具体要求因机构而异。
- 视图背景:背景应为纯色或空白,避免干扰设计展示。
- 阴影线、分界线、指示线和虚线:仅使用实线表示设计形状,虚线可用于指示截面位置、方向、放大部分和透明部分。
- 透明部分表示:通常使用虚线或着色表示透明部分,具体要求因机构而异。
- 视图格式和尺寸:不同机构对格式(如JPEG)、尺寸(如150mm×220mm)和分辨率(如72dpi-300dpi)有具体要求。
- 视图质量:视图需清晰、可复制,避免模糊、像素化、强光、阴影等问题。
第二部分:特定产品的表示方式/要求
- 局部设计:使用虚线和实线组合或其他方式指示局部设计,需在简要说明中明确保护范围。
- 字体:CNIPA不受理字体设计申请,EUIPO要求提交所有字母、数字和五行文本的视图。
- 图形用户界面(GUI):GUI设计需清晰展示在物理产品中的位置和比例,必要时可使用局部设计表示。
- 系列产品:同一类且同时销售或使用的产品的设计可合并申请,需提交每个产品的视图,至少一个视图需展示完整系列。
- 相似设计:同一产品上的相似设计可合并申请,但数量不超过10个,需指定主要设计。
- 室内设计:CNIPA和EUIPO对室内设计有特殊要求,需展示内部布置和构成元素。
- 运动产品:需提交运动前后状态的视图,多个状态需按顺序编号。
- 产品部分省略:对长条形产品可省略中间部分,但需使用双点虚线表示。
- 复杂产品:对组装产品需提交各部件视图或组合状态视图,必要时可提交局部放大图。
结论
本指南总结了ID5合作伙伴在工业设计视图和绘图要求方面的实践,为申请人提供了清晰、实用的建议。申请人需根据具体机构的要求准备视图,确保设计清晰、完整地展示,以获得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