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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交此类报告),并且(2)在过去90天内一直受到此类提交要求的约束。是 ☐ 否 ☒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更短期间内)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规则405 of S-T条例(本章§232.405)所需提交的所有交互式数据文件。是☒否☐ 请勾选以表明注册人均为大型加速申报者、加速申报者、非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第12b-2规则中“大型加速申报者”、“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型公司,如果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以遵循第13(a)条交易所法案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请打勾☐。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5年6月24日,有2,415万股A股(面值0.0001美元)和7,011,288股B股(面值0.0001美元)已发行并在外流通。 RENATUS战术收购公司2025年3月31日季度10-Q表格目录 页 (2) 股份及其关联账户已追溯重述,以反映2025年3月13日以不收取对价方式向公司交回3,740,591股B类普通股,以及2025年5月14日以不收取对价方式向赞助商发行1,168,548股B类普通股。 Rénàtú Táoxìng Děngqǔ Gōngsī I 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经营简表(未经审计) (1)若包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则可免除高达914,514股B类普通股的注销(见注释5)。由于包销商已全部行使超额配售权,因此没有B类普通股被注销(见注释5)。 (2)股份及相关账户已追溯重述,以反映2025年3月13日向公司以无代价方式放弃3,740,591股B类普通股,以及2025年5月14日向赞助人以无代价方式发行1,168,548股B类普通股。 (2)股票及其关联账户已追溯重述,以反映3,740,591股B类股票的投降 2025年3月13日以零对价向公司发行普通股,并于2025年5月14日以零对价向主发起人发行了1,168,548股B类普通股。 随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RENATUS战术收购公司I 现金流量表(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计) 非现金融资活动补充表:以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换取发行B类股$25,000 延期发行成本包含在关联方应付款项中$ 110,934 延期发行费用包含在应计发行费用中$ 512,890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Rénàtú Táoxìng Děngqǔ Gōngsī I 关于简要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注释 注意 1—组织描述和业务运营及持续经营 Renatus战术收购公司I(“公司”)是一家于2024年7月2日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该公司注册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公司成立旨在促成一家或多家业务(“业务组合”)之间的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商业组合。 该公司在完成业务合并方面不限特定行业或地理区域,但是,该公司打算将其搜索重点放在位于美国的具有高潜力的企业上。该公司是一个早期阶段和新兴成长公司;因此,该公司受到所有与早期阶段和新兴成长公司相关的风险的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业务。2024年7月2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设立和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相关,具体描述如下。公司在至少完成一笔初始业务组合之前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将通过首次公开募股所得产生的利息收入形成非营业收入。公司已将其财政年度末选定为12月31日。 2025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其2401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股份”),包括3110000股根据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公开发行股份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出售,为公司产生241500000美元的毛收入(“公开发行收入”)。 同时伴随着首次公开募股的结束,公司向国际SPAC管理集团I有限公司(“保荐人”)完成了3,821,951份认股权证的私下销售(“私下配售认股权证”),每股私下配售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1.00美元,为公司带来了3,821,591美元的毛收入(“私下收入”),与公开收入一起构成“发行收入”。私下配售认股权证与首次公开募股中销售的公开认股权证相同(参见注释8)。 交易成本高达12,213,743美元,包括1,207,500美元的现金承销费、8,452,500美元的递延承销费和2,553,743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 公司管理层对首次公开发行净收入的特定运用以及私募认股权证的销售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尽管净收入的绝大部分打算普遍用于完成一项商业合并。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商业合并必须与一个或多个经营性业务或资产进行,其公允市场价值至少等于信托账户(下定义)持有的净资产(不包括延期承销佣金和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下的允许提款金额)。如果商业合并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已发行及流通的投票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对目标业务的控制权,足以使其不需要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公司才会完成商业合并。没有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完成商业合并。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管理层已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中每销售单位10.025美元,包括私募认股权证的销售收入,将存入一个信托账户(“信托账户”),并根据《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的规定进行投资,期限不超过185天,或投资于任何自称为美国国债基金并满足《投资公司法》第2a-7规则下某些条件的开放式投资公司,由公司决定,直至较早发生以下情况:(i) 完成商业合并,或(ii) 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分配给公司的股东,如下所述。 公司将向已发行公开股的持有人(“公开股东”)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开股的机会,该机会或(i)在与批准商业合并的股东大会相关联时,或(ii)通过与商业合并相关联的要约收购方式。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商业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作出。公开股东有权以当时信托账户中按比例分配的金额(初始为每股10.025美元,加上当时信托账户中的按比例利息),扣除公司特许权使用费和所得税应纳税额或运营资本所需资金(“允许提取”)来赎回其公开股。在与私募认股权证相关的商业合并完成后,将没有赎回权。可赎回的公开股 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时,根据会计准则汇编(“ASC”)主题 480 “区分负债与权益”,以赎回价值记录并归类为暂时性权益。 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业务合并,公司只有在公司收到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业务合并的普通决议时才会进行业务合并,该决议要求普通股A类(面值0.0001美元,简称“普通股A”)和普通股B类(面值0.0001美元,简称“普通股B”,连同普通股A,统称“普通股”)的持有多数通过决议,并且作为有权这样做的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亲自或委托投票,或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其他投票。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不要求股东投票,并且公司出于业务或其他原因决定不举行股东投票,公司将根据其修正和重述的备忘录和章程(简称“章程”),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SEC”)的收购要约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业务合并之前向SEC提交包含与代理声明中基本上相同信息的收购要约文件。如果公司寻求与业务合并相关的股东批准,发起人已同意投票赞成其创始人股份(如注释5中定义)以及在任何初始公开募股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此外,每个公众股东可以选择不投票赎回其公众股份,如果他们投票,则无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拟议的业务合并,都将放弃与其就股东投票批准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权。此外,每个公众股东可以选择不投票赎回其公众股份,如果他们投票,则无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拟议的业务合并。 尽管有前述规定,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一项业务合并,并且公司未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章程规定,一名公开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方或该股东与任何其他人串通或作为一个“团体”(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修订的定义(“交易法”),定义为一个团体),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赎回超过公开股总数的15%的其股份。 协办方已同意 (a) 免去其就其持有的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与业务合并的完成相关)的赎回权,以及 (b) 不提议修改修正重述的章程和公司大纲 (i) 修改公司就其首次业务合并允许赎回的实质或时间,或者在组合期内(如下定义)未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赎回100%的公众股份,或 (ii) 就任何与股东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其他条款,除非公司向公众股东提供在批准任何此类修正案后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机会。 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IPO)截止之日起24个月内(或若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决议延长,最多延长30个月,以两三个月为一个增量周期,以完成业务合并的期限)(以下简称“合并期”)内未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ii)在合理尽快,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后,以每股价格赎回全部流通公众股,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利息,若有的话,且此前未用于支付允许撤资的款项),若该金额扣除最高100,000美元的利息用于支付解散费用(减去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该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股股东的股东权利(包括进一步获得清算分配的权利,若有),并且(iii)在合理尽快 在实施此类赎回后,须经公司剩余公众股东及其董事会的批准,进行清算和解散,且均需遵守公司依据开曼群岛法律承担的债权人的索赔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公司的认股权证将不享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如果公司在合并期内未能完成业务合并,则该认股权证将作废。 支持方已同意放弃其对信托账户中清算分配的权利,针对其若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而将收到的创始人股份。然而,如果支持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于首次公开募股(IPO)后收购公共股份,则这些公共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将有权获得信托账户中的清算分配。承销商已同意放弃其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延期承销佣金(参见注释6)的权利,若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该等款项将与其他存放在信托账户且可用于赎回公共股份的资金合并。在发生此类分配的情况下,剩余可供分配资产每股价值有可能低于首次公开募股每股价格(10.025美元)。 为了保护托管账户内的金额,发起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不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就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向公司出售的产品,或公司与该公司讨论进行交易协议的潜在目标公司提出的索赔,导致托管账户内的资金减少至低于(i)每公共股10.025美元和(ii)托管账户清算之日的每公共股实际持有金额中较低者,则发起人将对公司承担责任,前提是因信托资产价值减少导致每公共股低于10.025美元,减去应缴税金,但该责任不适用于已放弃对托管账户内所有款项的任何权利的任何第三方或潜在目标公司(无论该放弃是否可执行),也不适用于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募股的承销商责任对某些责任的赔偿下的任何索赔,包括1933年证券法修正案下的责任(“证券法”)。然而,公司并未要求发起人保留此类赔偿义务,也未曾独立核实发起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赔偿义务,公司认为发起人唯一的资产是公司的证券。因此,发起人可能无法满足这些义务。因此,如果针对托管账户的任何此类索赔成功,公司用于初始业务组合和赎回的资金可能减少至低于每公共股10.025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无法完成其初始业务组合,公众股东将就其公众股的任何赎回收到每股该较低金额。公司任何官员或董事均不会为公司就第三方索赔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和潜在目标公司的索赔。 持续经营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现金余额为0美元,营运资金赤字为1,196,622美元。 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之后,公司的流动性已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净收入和信托账户外的私募配售得到满足。此外,为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