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NGPINLIVINGTECHNOLOGYCOMPANYLIMITED 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82) 年度业绩公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业绩 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报告期”)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去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4 81,477 96,691 销售成本 (80,622) (94,382) 毛利 855 2,309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6 12,459 4,725 销售及分销成本 (155) (158) 行政及营运开支 (13,909) (13,683) 融资成本 (26) -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 1,705 152 除税前溢利(亏损) 8 929 (6,655) 所得税拨回 7 - 3,000 1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亏损) 929 (3,655) 本年度其他全面支出: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83) (423) 本年度其他全面支出,扣除税项 (183) (42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支出)总额 746 (4,078) 每股盈利(亏损)基本及摊薄(港仙) 10 0.12 (0.47)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厂房及设备 393 1,062 使用权资产 1,037 - 1,430 1,062 流动资产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4,996 13,979 应收一间前附属公司款项 940 1,130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28,178 29,340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 61,950 60,238 96,064 104,687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5,995 16,458 租赁负债 1,063 - 应付税项 1,200 1,200 8,258 17,658 流动资产净值 87,806 87,02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89,236 88,091 资产净值 89,236 88,091 股本及储备股本 7,859 7,859 储备 81,377 80,232 总权益 89,236 88,091 1.一般事项 本公司为在百慕大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在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及主要营业地点在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3楼3309室。 本公司董事认为,BrilliantSunshineInternationalLimited(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该公司由吴良好先生拥有50%及由余学明先生拥有50%。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成衣采购及提供财务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也是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就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言,若资料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主要使用者的决策,则视为重要资料。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之适用披露事项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 在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合理预期本集团有足够资源在可预见将来继续营运。因此,彼等继续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除于各个报告期末以公平值计量之若干金融工具外,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诚如下文所载会计政策所阐释。 历史成本一般按商品交换之代价之公平值计算。 公平值为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将收取或转让负债将支付之价格,不论该价格是否直接观察可得或使用另一种估值方法估计。于估计资产或负债之公平值时,倘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为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会考虑该等特征,则本集团会考虑该等特征。综合财务报表内用作计量及╱或披露目的之公平值乃按此基准厘定,惟属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范围内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入账之租赁交易,以及与公平值有若干相似之计量但并非公平值,例如香港 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之可变现净值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之使用价值除外。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根据公平值计量的输入数据可观察的程度以及输入数据对公平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公平值计量被分为第1、2或3级,说明如下: 第1级输入数据为实体于计量日期可取得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调整); 第2级输入数据是指除第1级所包含的报价外,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输入数据;以及第3级输入值是指除第1级所包含的报价外,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输入值;及 第3级为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3.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a)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有关修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相关修订(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董事认为,于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b)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本集团尚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之资产出售或注资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第11册 3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4 1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于可见未来之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列明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规定,并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此项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继承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多项规定,并引入在损益表中呈列指定类别及界定小计的新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管理层界定的表现指标提供披露,以及改善财务报表所披露资料的总计及分类。此外,部分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错误之变动”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作出轻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之修订本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会影响日后财务报表中损益表的呈列及披露,但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并无影响。本集团现正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详细影响。 4.客户合约收益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合约收益来自成衣制品采购之收益 81,477 95,311 其他源头收益应收贷款之利息收入 - 1,380 81,477 96,691 履行与客户的履约责任及收入确认政策 本集团主要从事成衣制品采购及提供财务服务。 当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实体,以及本集团各项活动符合特定标准时,则本集团会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订立合约的履约责任以及收入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来自成衣制品采购之收入 成衣制品采购的收入乃于货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即当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于交付货品后,客户可全权厘定分销货品的方式和销售的价格,对出售货品负有责任,并承担货品陈旧以及亏损的风险。在客户取得控制权之前发生的运输和处理活动被视为履行活动。一般信贷期为交付后30至150日。 财务服务收入 财务服务收入按成功基准确认,即当有关贷款申请透过本集团营运的网上平台成功批核及授出。本集团作为财务服务的代理人,有权按合约列明的百分比收取服务费。本集团将于贷款成功提取日期后1个月内收取服务收入。 5.分类资料 内部向执行董事(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以进行资源分配及分类表现评估之资料乃集中于已交付或提供货品或服务之种类。 具体而言,本集团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之可呈报分类如下: •成衣采购 •提供财务服务 本集团之可呈报分类为经营不同活动之策略性业务单位。由于各业务之市场各异亦须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因此分开管理。 以下呈报之分类收入指产生自外来客户之收入。两个年度均无分类间销售。 分类业绩指各分类所产生而未作企业收入及亏损及中央行政及其他支出(包括董事薪酬及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支出)分配之利润或亏损。这是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以进行资源分配及分类表现评估之计量基准。 为监察资源分配及评估分类表现: •除未分配企业资产(主要包括若干厂房及设备、若干使用权资产、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应收一间前附属公司款项、若干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可呈报分类;及 •除未分配企业负债(主要包括若干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及若干应付税项)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可呈报分类。 分类收入及业绩、资产及负债 提供 成衣采购 财务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81,477 - 81,477 分类业绩 170 (35) 135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亏损 14,044 未分配行政及其他开支 (13,250) 除税前溢利 929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类划分之收入及业绩、资产及负债分析: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资产 13,440 11 13,451 未分配企业资产 84,043 总综合资产 97,494 分类负债 4,675 - 4,675 未分配企业负债 3,583 总综合负债 8,258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提供 成衣采购 财务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95,311 1,380 96,691 分类业绩 (593) (641) (1,234)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亏损 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