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产负债表核算旨在系统核算我国常住单位的经济资产与负债存量及其变动情况,反映特定时点各机构部门及经济总体的资产、负债总量与结构特征,并呈现其动态变化过程。该核算方法补充完善了以GDP为代表的传统流量分析方法,更深入地透视国家经济增长的“累积效应”,为经济决策提供多维度的量化依据。国家资产负债表采用分部门核算方法,立体呈现经济总体及各部门的资产配置格局,深度解构主要经济活动间的联动关系与债权债务网络,辅助研判经济运行的结构性特征与潜在风险点,为国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调整部门经济布局提供量化决策支撑。
国际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进程始于20世纪30年代,逐步演变为成熟的宏观经济核算体系。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是目前国际社会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的主流标准,其主要包含期初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负债变化账户,核算方法上按照编制日的价格进行估价,机构划分上分为非金融公司、金融公司、一般政府、住户以及国外部门,记账原则上以四式记账法为基础。
我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992-1999年的理论探索与试编起步期,2000-2012年的规范完善与发展滞缓期,以及2013年至今的制度革新与加速推进期。我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包括期初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交易变化表、资产负债其他变化表和期末资产负债表,采用交易项目×部门的矩阵结构,核算方法上以直接法为主,间接法为辅,机构划分上分为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和住户部门。
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面临数据获取难、资产识别困难、资产估价困难等难点。不同经济体的国家资产负债表在编制部门、编制依据、机构部门分类、资产分类、报表体系、计价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为我国提供借鉴参考。
国家资产负债表与政府、央行和企业资产负债表在核算内容、记账原则、编制目的、核算主体、核算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同,但都源于企业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