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落实了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城镇化和民生领域的改革部署,核心是通过结构性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与人口挂钩,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改革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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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解绑
明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打破劳动力流动壁垒,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此举将使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享受与市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根据调查,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三类消费的支出占比较高,改革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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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与人口挂钩
提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允许各地差异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用”、“提高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事业比重”等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将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领域倾斜资金。下一步将推动“地随人走”,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与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形成“人—地—钱—公共服务—人”的正反馈机制,地方政府竞争从“唯GDP”转向以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拉动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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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均衡性
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如改善县域高中条件、新增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下沉(如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基层下沉)、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均衡性。
此外,报告还强调完善促消费长效机制,包括用好考核“指挥棒”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消费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补贴力度;以及通过土地改革试点(如广州市推动盘活农村集体闲置土地和农户住房)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完善消费长效机制。
改革的核心是解放生产力,关键是通过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要素高效配置,调整税源和税种契合经济结构转型,改革考核机制发挥地区资源禀赋优势。
风险提示:改革的节奏存在不确定性,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涉及领域多、推进复杂;对改革政策的预期可能存在主观性,与最终落地政策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