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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捷汇控股: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2025-06-13港股财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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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捷汇控股: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美捷汇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89)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63.0百万港元减少7.9%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8.0百万港元 •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15.7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13.4百万港元 •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亏损为3.96港仙,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亏损为2.41港仙 •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仅供识别 全年业绩 董事会(“董事会”)之董事(“董事”)欣然宣布美捷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上一财政年度的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收益 3 58,025 63,039 销售成本 (66,902) (57,573) (毛损)╱毛利 (8,877) 5,466 其他收入 4 873 3,834 其他亏损净额 5 (9) (558) 金融资产拨回╱(减值亏损) 6,194 (4,437) 推广、销售及分销开支 (4,839) (7,226) 行政开支 (6,644) (12,267) 经营亏损 (13,302) (15,188) 融资收入 325 53 融资成本 (151) (548) 融资收入╱(成本)-净额 6 174 (495) 除税前亏损 (13,128) (15,683) 所得税开支 7 (227)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8 (13,355) (15,683) 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港仙) 10 (2.41) (3.9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548 541 使用权资产 358 3,607 906 4,148 流动资产存货 11 31,467 63,367 贸易应收账款 12 7,939 15,17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13 64,862 26,397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即期税项资产 14 1,147– –413 银行及现金结余 15 11,516 26,450 116,931 131,799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16 3,874 2,737 合约负债 17 2,388 3,769 其他应付账款 736 1,530 租赁负债 1,011 3,536 即期税项负债 – 147 8,009 11,719 流动资产净值 108,922 120,08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09,828 124,228 综合财务状况表 非流动负债 附注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租赁负债 214 1,259 214 1,259 资产净值 109,614 122,969 资本及储备股本 6,929 6,929 储备 102,685 116,040 权益总额 109,614 122,9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美捷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其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二座1507室。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销售及分销优质葡萄酒及烈酒产品、葡萄酒贮存及寄卖服务。 2.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i)会计政策变更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该等修订本对本集团于本会计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有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财务报表之呈列—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财务报表之呈列—附带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香港诠释(经修订)财务报表之呈列—借款人对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租赁—售后租回中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现金流量表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供应商融资安排 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过往期间确认的金额并无任何重大影响,且预期将不会对本期间或未来期间产生重大影响。 (ii)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修订本、新准则及诠释的可能影响 截至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刊发日期,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新订或经修订准则,该等准则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尚未生效,亦未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采纳。该等发展包括以下可能与本集团有关的发展。 于以下日期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汇率变动的影响—缺乏 可兑换性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金融工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金融工具 分类及计量之修订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涉及依赖自然资源的电力合约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第11卷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共受托责任的附属公司: 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财务报表之呈列—借款人对 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分类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待厘定 本集团董事现正评估该等发展预期于首次应用期间的影响。迄今为止,得出的结论是采纳该等准则不太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收益及分部资料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及收益总额: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销售货品 58,025 63,039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分类: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主要产品:红酒 45,841 47,623 白酒 2,959 6,164 葡萄气酒 1,828 2,248 烈酒 7,072 6,888 葡萄酒配套产品 221 63 清酒 100 47 其他 4 6 58,025 63,039 本集团的地区市场为香港。年度收益于某一时点确认。 销售货品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红酒、白酒、葡萄气酒、烈酒、威士忌、香槟、干邑、甜食酒、清酒及葡萄酒配套产品。在产品的控制权已转让(即产品交付予客户时),且概无可能影响客户接受产品的未履行责任及客户已获取产品的合法所有权时,确认销售。 售予客户的产品可于交付予客户后一星期内退还本集团。该等销售的收益是根据合约订明的价格扣除估计销售回报后确认。累积经验可用于估计并运用预期价值法订定销售回报。 向客户的销售一般作出0至120天的信贷期。就零售店无需预约的客户而言,不获提供信贷期。就若干有良好业务关系的长期及批发客户而言,授予信贷期。而其他客户必须支付按金或收到产品时以现金支付。已收的按金确认为合约负债。 应收账款于产品交付予客户时确认,因从那一刻开始,付款之到期仅须随时间的流逝,故收取代价成为无条件。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仅为销售及分销优质葡萄酒及烈酒产品以及葡萄酒配套产品。就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而言,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集团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整体业绩及财务状况。由于此为本集团仅有的经营分部,故并无呈列此分部的进一步分析。 地区资料 本集团按货品交付地点划分的收益全部来自香港,本集团按资产的实际所在地点划分的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于香港。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益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客户甲 18,284 –* 客户乙 –* 8,373 *于特定年度,相应收益并无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 4.其他收入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寄卖佣金 214 541 贮存费收入 510 3,293 其他 149 – 873 3,834 5.其他亏损净额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外汇亏损净额 26 17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 30 使用权资产减值亏损 – 474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17) – 其他 – 37 9 558 6.融资收入╱(成本)净额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利息收入 325 53 融资收入 325 53 银行借款利息 – 165 租赁利息开支 151 383 融资成本 151 548 融资收入╱(成本)净额 174 (495) 7.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227 – -年度拨备(附注) – – – – 递延税项 – – 227 –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指定附属公司合资格享有利得税两级制,据此,首2,000,000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8.25%的税率征税,而余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的标准税率征税。概无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原因为本集团于该年度并无产生来自香港的任何应课税溢利(二零二四年:无)。 8.年度亏损 本集团年度亏损乃经扣除下列后呈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631,675 使用权资产折旧1,8773,408 核数师薪酬360440 已售存货成本59,67056,763 已付供应商按金减值亏损(计入已售存货成本)4,399– 存货拨备净额(计入已售存货成本)2,833810 7,008 228 265 5,367 185 195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花红及津贴 -销售佣金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7477,501 9.股息 本公司董事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10.每股亏损 (a)每股基本亏损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约13,35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5,683,000港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554,333,333股(二零二四年:395,780,057股)计算。 (b)每股摊薄亏损 由于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无任何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概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 11. 存货 二零二五年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优质葡萄酒及烈酒产品 30,918 62,500 葡萄酒配套产品 549 867 31,467 63,367 确认为开支并计入综合收入表“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约为62,50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57,573,000港元)。 本集团就陈旧存货计提存货拨备,并将存货撇减至可变现价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存货已扣除拨备5,26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435,000港元)。存货撇减拨备2,83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10,000港元)已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的销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