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相对其增长和稳定水平较低,主要原因是股东保护和回报水平不足,以及流通股比例较低。与16个G20成员国相比,韩国上市公司的股东回报率较低,流通股比例也显著低于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尽管股东回报率较低,但韩国公司由于积极进行设施和研发投资等资本支出,现金等价物持有量也相对较低。
实证分析显示,股东保护水平越高,与扩大股东回报和减少现金等价物持有量相关。这一发现表明,对普通股东利益的有效保护会促使企业积极提供股东回报,而保护薄弱则会增加持有现金等价物的动机,这些现金等价物可以由控股股东或管理人员随意使用。此外,企业的股东回报收益率与正向相关具有稳健价值时,现金等价物仅在股东保护较强的情况下才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这一发现表明,投资者倾向于优先选择能提供更高股东回报的公司,而受股东保护薄弱的公司所持有的现金等价物可能会对公司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分析还表明,在股东保护较弱的组别中,更高的股东回报显著提升了公司价值,而现金等价物要么对公司价值没有显著影响,要么对其产生负面影响。相比之下,在股东保护较好的组中,现金等价物在提升公司价值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行业分析表明,对于未来增长需要大量资本支出的行业而言,扩大股东回报对提升公司价值的效果有限。资本支出对公司价值具有统计显著性和总体积极影响,突显了主动企业投资在提升企业价值中的关键作用。
因此,在韩国,可以通过提高股东回报来提升公司价值,但需考虑行业特征和资本投资的重要性。增强普通股东的影响力,减少由控股股东主导的决策,同时持续努力改善公司治理,是提升公司价值并使其与股东利益相契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