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一项) 核查发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是否提交了《交易所法》第13节或第15(d)节要 2 90 ☑️ ☐ 请在方框内勾选,以表明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时间段内)按照S-T规则第405条(本章节第232.405条)的要求,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必须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在复选框内勾选登记人是大型加速申报者、加速申报者、非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增长公司。参见证券交易所规则12b-2中关于“大型加速申报者”、“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延长过渡期来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 请在括号内用勾号表示登记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规则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5年5月14日,有1560432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已发行和流通;以及4791667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已发行和流通。 目录 页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2项目1. 临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简化资产负债表2经营摘要(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3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止3个月的普通股可能赎回的变动概要以及股东权益赤字变动概要4现金流量表摘要(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5第二条: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21项目 3. 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24项目4. 控制与程序24第二部分 - 其他信息25项目1.法律程序25项目1.A. 风险因素25项目2. 未注册股权证券的销售及所得款项的使用。25项目3.高级证券违约25项目4. 矿山安全披露25项目5. 其他信息25项目6. 展品26第三部分 - 签名27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以色列收购公司压缩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以色列收购公司 以色列收购公司 注: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 注释1 — 机构描述、业务运营、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以色列收购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公司成立的目的在于完成与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简称“业务合并”)的合并、资本股票交换、资产收购、股票购买、重组或类似的业务合并。公司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受所有新兴增长公司相关风险的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运营。从2021年8月24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成立和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募股”)有关,自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公司一直在寻找目标以完成业务合并。公司最早将在其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产生营业收入。公司将通过信托账户持有的可交易证券的收益、以及来自首次公开募股所得现金及其等价物的利息和股息收入,产生非营业收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声明于2023年1月12日被宣布生效(以下简称“注册声明”)。2023年1月18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14,375,000个单位(每个单位为“公众单位”和“公众单位”),每股价格为10.00美元(包括因承销商行使全额超额配售期权而发行的1,875,000个公众单位),筹集到1.4375亿美元的总收入,具体内容见第3项注释。每个公众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为0.001美元(每股,称为“公众股”和“公众股”),以及一张证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权利的可赎回认股权证(每张,称为“公众认股权证”和“公众认股权证”)。在首次公开发行结束时,公司还完成了向以色列收购赞助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赞助商”)、BTIG,LLC、Exos Capital LLC和JonesTrading Institutional Services LLC出售762,500个私募单位(每个单位,称为“私募单位”和“私募单位”),私募价格为每个私募单位10.00美元,总价为7,625,000美元。每个私募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为0.001美元(每股,称为“私募股”和“私募股”),以及一张证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权利的可赎回认股权证(每张,称为“私募认股权证”和“私募认股权证”)。 在2023年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IPO)关闭后,从首次公开发行和私人单位销售净收入中获得的1.46625亿美元(每股公共单位10.20美元)已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该账户将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案》第2(a)(16)节定义的美国政府证券,期限为180天或更短,或投资于由公司选定、符合《投资公司法案》第2a-7条规定的任何开放式投资公司,该公司将自己标榜为货币市场基金,直至以下任一事件先发生:(i)公司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ii)根据2022年11月17日通过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和章程”)股东投票,赎回提交的任何合法公共股份;(iii)如果公司无法在2024年1月18日之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赎回公司的公共股份(或如果公司延长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则至2024年7月18日之前),(“合并期限”)。 于2024年1月8日,公司通过特别决议及股东特别大会,(i)就截至2023年1月12日签订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以下简称“原信托协议”)与Equiniti信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美国股票转让及信托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了修正案(以下简称“信托协议修正案”);(ii)通过采用公司第三份修正及重述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全部修正了公司第二份修正及重述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据此,公司可以将必须完成首笔商业合成的日期(以下简称“终止日期”)从首只公开发行关闭之日起的12个月(即2024年1月18日)延长至12个月(以下简称“延期”),直至2025年1月18日,每项延期为一个月。根据信托协议修正案,公司可以通过在适用延期前向受托人提前通知五天,并将以下较小金额存入信托账户(i)$50,000或(ii)$0.02每公共股份,乘以在该项延期结束时尚未结清的公共股份数量,至该项延期的日期来延长终止日期。 1月6日,2025年,经特别决议,在股东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司已将完成首次业务合并的截止日期延至2025年1月18日(“终止日期)最多12次,每次延期包含一个月(每次均为“拓展从终止日期至2026年1月18日,在适用的延长日期前向受托人提供五天提前通知,并将(i)$35,000或(ii)$0.035每公众股份,乘以截至当时延长日期结束时仍存在的公众股份数量,截至该次延期日至2026年1月18日(假设尚未发生初步业务合并),存入信托账户中的较小金额,作为对完成初步业务合并时应付的非利息、无担保的借据的交换。 公司管理层在具体应用首次公开发行的净收益及私人单位销售收益方面有广泛的自主权,尽管大部分净收益的用途是总体上完成一项初次商业合并。但无法保证公司能成功完成初次商业合并。公司须在达成初次商业合并协议时完成至少占信托账户持有的资产公允市场价值80%的初次商业合并(不包括信托账户取得的收入的应付款项)。公司只有在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发行的50%或更多的有表决权股票,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足以使其在《1940年投资公司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下不需要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控制权,才会完成初次商业合并。 公司将在业务合并完成后,提供其未偿还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公众股东”)赎回全部或部分其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机会,无论是(i)与召开旨在批准初始业务合并的股东会议相关,还是(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除非法律或纳斯达克规则要求,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初始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由公司自行决定。公众股东有权将其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信托账户中现有的金额按比例赎回。关于与公司认股权证相关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不存在赎回权。 公司如果在进行首次商业合并前或合并时拥有至少5,000,001美元的净有形资产,将进行首次商业合并。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则赞成首次商业合并的普通股投票占多数。如果法律不需要股东投票,且公司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不举行股东投票,公司根据其修改和重述的备忘录及章程,将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投标要约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首次商业合并前向SEC提交包含与代理声明中实质相同信息的投标要约文件。然而,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批准该交易,或者公司出于商业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将与代理规则一起,而非投标要约规则,提出以赎回公开股份的方式。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与首次商业合并相关,赞助商以及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已同意:(a)投票赞成批准首次商业合并的创始人股份(如本注1中定义)、私人股份以及在任何首次公开募股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开股份;(b)不将其持有的任何创始人股份、私人股份或与股东投票批准首次商业合并相关的任何公开股份转换为其他股份,或在首次商业合并的投标要约中将其出售给公司。此外,每位公开股东可以选择赎回其公开股份,无论其是否投票支持或反对拟议的交易,或者根本不投票。 发起人和我们的执行官员及董事已经同意:(a) 放弃他们各自关于任何创始人股份、私募股份或公募股份的赎回权,这些股份与完成一项初始业务合并相关;(b) 放弃他们关于从信托账户获得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公司未能完成一项初始业务合并;(c) 不得提议修改修改和重述的备忘录和协会章程,以影响公众股东将公募股份转换或卖给公司的能力,或者在公司未完成一项初始业务合并时,不影响公司赎回100%公募股份的实质或时间,除非公司为公众股东提供机会与任何此类修改一起赎回他们的公募股份。 如果公司在组合期限内无法完成初次业务合并,公司将:(i)停止除清算目的之外的所有运营;(ii)在此后的合理时间内但不超过10个业务日,按照每股市价赎回公众股份,赎回价应为在信托账户当时的总存款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利息收入,但未先前发放给公司支付税收)除以当时的未发行公众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股东的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有),但受适用法律约束;(iii)在赎回后,在公司的剩余股东和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批准下,尽快但合理地解散和清算,每个案例均应符合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提供债权人索赔的规定以及其他适用的法律要求。公司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权,就其公众认股权证或私人认股权证而言,如果公司未能完成组合期内的初次业务合并,这些认股权证将一文不值。 为了保护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发起人已同意,如果因供应商对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给公司的产品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者公司已讨论过进入交易协议的潜在目标业务,导致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低于每公共股份10.20美元,则对公司的责任,但除第三方已与公司签订有效并可执行的协议,放弃他们对信托账户中任何资金的所有权、权利、利益或任何其他索赔之外,以及除公司对首次公开募股承销商的某些责任(包括根据证券法下的责任)的赔偿之外。此外,如果执行放弃协议被认为对第三方不可执行,发起人将不对此类第三方索赔的任何责任负责。公司将通过努力使所有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潜在目标业务或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实体与公司签订协议,放弃他们对信托账户中资金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利益或任何其他索赔,以减少发起人因债权人索赔而需要赔偿信托账户的可能性。 Business Combination Agreement 2024年1月,公司与根据以色列法律成立的公司Pomvom Ltd.(以下简称“Pomvom”,以及该协议,称为“Pomvom业务合并协议”)签订了业务合并协议。2024年8月,公司与Pomvom签订了相互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相互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