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HMACQUISITIONCORP. Form 10-Q for the Fiscal Quarter Ended March 31, 2025 目录 页面 第一部分 财务信息 第1项 2025年3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摘要1运营简述(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和自2024年11月21日(成立)起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期间)2浓缩的股东亏损变动表(截止于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及自2024年11月21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期间)32024年11月21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简表4注释:缩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5条目2:管理层对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19项目3.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22项目4.控制与程序22第二部分。其他信息项目1.法律诉讼23项目1A. 风险因素23项目2. 非注册股权证券的销售和所得款项的使用23项目3:高级证券违约23项目4.矿山安全披露23项目5。其他信息23项目6. 展品24第三部分。签名25 部分-财务信息 RITHMACQUISITIONCORP. 简化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RITHMACQUISITIONCORP. 2025年3月31日结束的三个月的股东权益变动摘要财务报表及自2024年11月21日(成立)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的报表(未经审计) RITHMACQUISITIONCORP. 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未审计)的现金流量简报(成立日) 目录表 RITHMACQUISITION CORP. 简化财务报表说明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注释1——组织与业务运营描述 Rithm Acq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旨在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的业务组合,与一家或多家企业或实体(以下简称“业务组合”)进行业务组合。公司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因此,公司须承担所有与新兴增长公司相关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运营。从2024年11月21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成立、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募股”)有关,具体内容如下,并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后,寻找一家目标公司进行业务合并。公司最早将在完成其首次业务合并后产生运营收入。公司将从首次公开募股所得资金中产生非运营收入,即利息收入。公司已选择9月30日为其财年结束日。 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注册声明于2025年2月26日生效。2025年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300万股(以下简称“股份”及包含在所提供股份中的A类普通股的“公众股份”)的首次公开募股,承销商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的股份为300万股,每股10.00美元,共计2.3亿美元,具体见注释3。每一股份由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三分之一的可赎回认股权证(每份称为“公众认股权证”)组成。 与此同时,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的同时完成了66万份私有单位(以下简称“私有配售单位”)的出售,每份私有配售单位的价格为10.00美元,通过私募形式出售给公司的股东Rithm Acquisition Corp Sponsor LLC(以下简称“股东”),产生了6,600,000美元的毛收入,具体情况详见第四笔记。每一份私有配售单位包含一股A级普通股和三分之一的可赎回认股权证(以下简称“私有配售认股权证”以及与公开认股权证一起的“认股权证”)。每一份完整的认股权证使持有人有权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级普通股,价格可作调整。 交易成本共计1,330,7016美元,包括现金承销费460万美元、递延承销费800.5万美元和其他发行成本65.7万美元。 公司管理层对首次公开募股和私募配售单位的净收益的具体应用拥有广泛的自主权,尽管几乎所有净收益都旨在一般性地用于完成业务合并。不能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地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必须在签订初始业务合并协议时,完成一个或多个初始业务合并,其总公允市场价值至少达到信托账户(如下定义)持有的净资产的80%以上(不包括递延承销佣金和信托账户利息应缴纳的税金)。然而,公司只有在交易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对目标的控制权,足以使其不需要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经修订,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才会完成业务合并。 在首次公开募股闭幕后,2025年2月28日,从分售单位销售净收益中提取的230,000,000美元(每股10美元),以及从分售私募单位销售净收益中提取的部分,已存入位于美国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由大陆证券过户与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将持有现金,包括在某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中,或者仅投资于按照《投资公司法案》第2(a)(16)款定义的、期限为185天或以下的美国“政府证券”,或在投资公司法案第2a-7规则的特定条件下满足条件的市场货币基金(仅投资于美国直接政府债务),直到以下两项先发生之一:(i)完成业务合并;(ii)按照以下描述分配信托账户。 公司将在业务合并完成后,为公共单位持有者(即“公众股东”)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共股份的机会,无论是通过(i)召开股东会以批准 目录表 RITHMACQUISITION CORP. 简化财务报表说明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通过企业合并;(二)通过要约收购。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企业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自行决定。公共股东有权按其持有的公共股份的比例赎回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初始价格为每股10.00美元,加上信托账户中持有资金按照比例获得的任何未向公司支付用于允许提取(下文定义)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向赎回其公共股份的公共股东分配的每股金额,不会因公司将要向承销商支付(在注释5中讨论)的递延承销佣金而减少。 在公布初步商业合并的公开公告后,如果公司选择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公司及赞助人将终止根据规则10b5-1制定的在公开市场购买A类普通股的计划,以遵守修订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e-5条(以下简称“交易所法”)。如果公司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赎回要约将至少开放20个交易日,根据交易所法第14e-1(a)条,并且公司不得在要约收购期满之前完成初步商业合并。此外,要约收购将附带条件,即公众股东不得提交超过公司允许赎回的公众股份数量。如果公众股东提交的股份超过公司愿意购买的股份,公司将撤回要约收购,并不得完成此类初步商业合并。 尽管如此,如果公司寻求股东对其业务合并的批准,并且根据要约收购规则不进行与其业务合并相关的赎回,则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将规定,公共股东以及该股东的任何关联方或与该股东共同行动或作为“集团”(如交易所法案第13条所定义)的任何其他人,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将禁止赎回其公共股份,以超出首次公开募股发行的公共股份总额的15%。 赞助商和公司的官员及董事(“初始股东”)已同意不提议修改已修正和重述的章程和公司条例(a)修改公司向其公共股份持有人提供将其股份赎回或回购的权利,该权利与业务合并相关,或者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完成后24个月内(或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24个月内已签署意向书、原则性协议或最终协议进行业务合并,则为27个月内)未完成业务合并,则赎回公司100%的公共股份(此类24个月或27个月期间,称为“合并期”)或(b)关于任何其他与公共股东权利相关的条款,除非公司为公共股东提供机会,在修改此类条款时,以每股现金价格赎回其A类普通股,该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利息收入,不包括公司已提取或可提取以支付公司税款的部分(“允许提取金额”),除以当时流通的公共股份数量。 如果一个公司在合并期间并未完成业务合并: (一)公司除清算目的之外的运营将停止。 (二)在任何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最多的情况下,使用现金以每股价格按信托账户中存放的总额(加上信托账户中资金产生的利息,但不包括为公司可提取款项的利息,减去最多10万美元的利息以支付破产费用)除以此时的流通公众股份数量,进行公众股份的赔偿;此赔偿后将完全消除公众股股东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接收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 (三)自赔偿之日起,应尽快在得到剩余股东和董事会的批准后,清算并解散公司,(在条款(二)和(三)的情况下)应根据开曼群岛法的公司义务来解决债权人的索赔,并符合其他适用法律要求。 关于公司认股权证,如公司未能在业务合并期间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将无赔偿权限或清算分配相关事宜,认股权证将一文不值。 原始股东同意,如果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则放弃创始人股份和私募股份(包括在私募单位内)的清算权。然而,如果原始股东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或之后获得公众股份,他们有权清算。 目录表 RITHMACQUISITION CORP. 简化财务报表说明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若公司在组合期限内未能完成业务合并,关于此类公众股份的信托账户分配。承销商已同意,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业务合并,则放弃其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递延承销佣金权利(参见注释5),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金额将与其他保留在信托账户的资金一起,用于资助公众股份的赎回。 在发生此类分配的情况下,剩余可供分配的资产(包括信托账户资产)的每股价值可能仅为信托账户中最初持有的每股10.00美元。为了保护信托账户中的金额,发起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不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公众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给公司的产品,或公司已签订书面意向书、保密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业务合并协议的潜在目标业务提出的任何索赔(不包括证券法1933年修订案下的某些负债,包括证券法下的负债),导致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减少至低于(i)每股10.00美元和(ii)信托账户清算日期的实际每股持有金额(如果低于每股10.00美元,则由于信托资产价值的下降),则将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执行了放弃信托账户中任何金钱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或索赔的第三方,或对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承销商的赔偿义务下的索赔,不适用此责任。 此外,若已执行的放弃权被认为对第三方不可执行,则对第三方索赔的任何责任,赞助方将无需承担。赞助方未为这种赔偿义务预留储备金,公司也未独立核实赞助方是否拥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其赔偿义务。公司认为赞助方唯一的资产是公司证券。因此,赞助方可能无法履行这些义务。公司将通过努力让所有供应商、服务商(不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潜在的目标企业或公司开展业务的其他实体与公司签订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任何金钱的权利、标题、利益或任何形式的索赔权,以降低赞助方因债权人索赔而对信托账户进行赔偿的可能性。 注意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展示基础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摘要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GAAP”)编制的,适用于临时财务信息,并遵循10-Q表格说明和SEC《S-X规则》第8条。根据SEC关于临时财务报告的规定,某些通常包含在根据GAAP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或脚注披露已被缩减或省略。因此,它们不包含完整展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所必需的所有信息和脚注。管理层认为,随附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摘要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调整,这些调整具有正常重复的性质,以便公正地展示所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摘要应与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招股说明书一并阅读,以及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及从2024年11月21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临时结果,并不一定表明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