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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的视角系列(5):如何看待北京消费数据?

2025-05-07 东方证券 Roger谁都不是你的反派大魔王
报告封面

区域的视角系列(5):如何看待北京消费数据?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chenzhiyi@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孙金霞021-63325888*7590sunjinxia@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曹靖楠021-63325888*3046caojingnan@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10001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研究结论 ⚫在全国性消费数据发布之后,各地陆续发布本地社零数据,其中既有共同特征,也有增长上的分歧,尤其是北京市数据,总量和细分项变化引发诸多关注: ⚫北京“以旧换新”响应效果一般,是由于去年的透支吗?不完全如此。一季度北京整体社零总额同比-3.3%(全国层面正增4.6%),通讯器材类同比-24.9%,汽车同比-19.9%,较明显弱于全国26.9%、-0.8%。根据公开新闻信息,一季度北京有近1.5万名车主(占北京常住人口的0.069%,本段后同)提交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实现家电以旧换新88万台(4.031%),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以旧换新106万台(4.855%);而深圳地区截至4月21日,全市通过以旧换新带动汽车销售3.9万台(0.217%),带动家电和数码产品销售619.8万台(34.45%),尽管时间和品类口径略有差异,但北京的更新意愿明显较低,且不难发现,这一特征不完全由于去年的透支,而是在去年就已经出现:2024年北京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合计超过10.4万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产品165.6万台,而同期深圳通过以旧换新促成汽车、家电以及家居产品销售超过550万台。 消费增长的量价拆解——月度宏观经济回顾与展望2025-04-28 积极迎战外部风险——4月政治局会议解读2025-04-26“ 开 门 红 ” 为 全 年 增 长 打 下 基 础— —2025Q1经济数据点评2025-04-16 ⚫背后原因何在?就业环境压力可能传导到了消费者“以旧换新”的参与意愿。一季度北京消费者就业满意指数为80.8(指数取值介于0和200之间,100为指数强弱临界点),较上季降低4.3个点,与前一年同期(103.9)相比走弱较多,且可能由于财产性收入回暖,实际上收入满意指数与消费意愿满意指数并不差(都处在100以上),北京一季度调查失业率也保持稳定(4.1%),好于全国层面5.3%,因此这一数据更多反映了消费者主观感受到的就业环境压力。 ⚫除此之外,黄金可能对其他可选消费产生了一定挤占。长期以来北京黄金销售数据在全国层面占比偏高,而过去一段时间金价上涨,进一步抬升购金意愿。今年一季度,北京限额以上金银珠宝销售额占全国比例为19.74%,超过人口或经济体量在全国的比例,去年全年这一比例为17.2%,2023年为14.8%,疫情前的2019年为10.6%(2022年起我国在零售业中的百货零售和超级市场零售开展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试点工作,并于2023年正式纳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因此可能存在企业层面导致的异地统计但影响有限)。 ⚫首都功能疏解也是北京消费数据与其他地区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这一点往往被市场忽略。分区来看,海淀区下行压力最为明显,其整体社零增速为-13.9%,其中商品增速-15.2%,餐饮增速-6.9%,朝阳区整体社零增速为-3.5%,商品、餐饮分别为-3%、-6%,两者均为央国企总部较为集中的区域。一些公开信息显示,去年起原位于朝阳、海淀的一些央国企已经启动向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或其他城市搬迁,而相对来说,东城区(整体社零增速1.2%,商品零售增速1.3%,餐饮增速0.2%)、西城区(整体社零增速2.8%,商品零售增速4.3%,餐饮增速-3.6%)更为稳定。 ⚫即使在疫情之前,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的社零增速就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以2019年为例,三者全年社零累计同比分别为4.4%、6.5%、-0.3%,全国水平为8%,原因可能在于城乡二元转化红利趋于结束、新增人口数量不如前几年多等因素的叠加。近几年来,大城市消费增速往往低于其他省份甚至转负(我们在去年发布的《如何看待上半年各地投资与消费?》中也曾探讨这一现象),但在此背景下,对消费动能的研究可能更应观察全国以及更多省份、人群的数据,直辖市的数据代表性较以往有所弱化。 风险提示 ⚫城市间经济表现差异大,单个城市代表性与分析价值减弱的风险;⚫城市规划、关税摩擦等非经济性因素对数据的影响大于预期的风险;⚫统计数据不能反映最新变化、数据不全或各地口径不一致导致结论有偏差的风险。 Tabl e_Disclai mer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