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湖南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大数据与法律检索在诉讼业务中的应用 - 发现报告

大数据与法律检索在诉讼业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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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旭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曾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中国大学MOOC《大数据与法律检索》主讲人 2022年8月10日@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第四讲 课前练习检索出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华住集团的股东(穿透到自然人)。 没提供网址 https://www.ciregistry.ky/online-tools 往下翻 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检索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华住集团的股东吗? 练习请从权威途径查一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 尽职调查宝藏网站oslaw.net 法律检索在诉讼中的应用 一、法条检索 小练习 律所合伙人给你发来邮件:A公司是我们所的重要客户,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我们代理的重要案件,标的额2.5亿。法院刚刚做出了一审判决,没有支持A公司对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我们认为一审法院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认定错误,准备提起上诉。印象中最高法院2011年出过《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里面有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请检索这份文件,下班前发给我。 怎么检索?先百度一下吧 检索结果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有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2016)最高法民终602号 如何检索真实准确的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正确的 错误的 总结 百度检索到的法条可能是错误的一定要到官网或专业法律数据库检索法条法律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差错 https://flk.npc.gov.cn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的数据有WPS版本和PDF版本两种格式,其中PDF文本为刊载法律法规文件的国家机关公报版本。 全国人大版国家法律法规库最大的优点是权威、准确和免费 场景 请检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 如何检索某地法院有没有适用过不存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 常见的虚假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一年前的检索结果 昨天的检索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最高法院:并不存在! 湖南法院有没有适用过不存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个星期前的截图 今天的截图 总结 百度检索到的法条可能是错误的一定要到官网或专业法律数据库检索法条法律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差错 律师除了要避免在工作中使用错误的法条以外还可以通过检索发现适用错误法条的裁判文书发现申请再审或申请抗诉的 案源线索 以上视频中谁的表现更好? 男生女生AB 提交 以上视频有什么问题?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8年8月)到底有没有失效 二、类案检索 2020年夏天类案检索成为法律界的热点话题为什么 因为2020年7月27日最高法院发了一个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类案检索指导意见》)2020年7月27日发布,7月31日起试行 很多人对这个文件评价很高,认为:1.这个文件可能会成为“中国式判例法”的标志性文件;2.向法官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将成为诉讼律师的标配。 2020年9月23日最高法院又发了一个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2020年9月23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2020年9月23日 最高法院副院长杨万明:……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提高法官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类案检索和案例研究的能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大对审判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强化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相关的法律解释、案例分析、类案检索、科技应用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意识和能力。 湖南 湖南 2020年8月20日,湖南高院发布《关于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多个条文对类案检索进行了具体规定。 2020年12月24日,湖南高院发布《关于类案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用34条对类案检索做出了详细规定。 2021年1月15日,湖南高院会同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意见(试行)》。 为什么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要大力推进类案检索 某地法院大厅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中指出:“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学深悟透这句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类)案不同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吗?只有同(类)案同判,才能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类似情况类似处理乃是公正的应有之义。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 先例原则还得到了人之正义感的支持,因为正义要求平等。——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不患寡而患不均 ——《论语·季氏》第十六篇 如何实现同(类)案同判 答案是类案检索 类案检索有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同案同判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下的公正司法 《最高法院类案检索指导意见》解读 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一)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二)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有空间)(三)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四)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法[2021]289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类案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2020年12月18日) 4.承办人、合议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检索类案:(1)拟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2)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案件;(3)院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4)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5)拟改判、发回重审或者提审、指令再审的案件;(6)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检察机关提交案例支持其诉辩意见的案件;(7)承办人、合议庭认为需要检索的其他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不予检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类案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2020年12月18日) 3.案件属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范围的,院庭长可以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合议庭检索类案,院庭长也可以自行检索类案,提示承办人、合议庭注意。 在湖南只要当事方提交案例法官就应当检索类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 2.正在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1)法律规则适用不明的案件;(2)新类型案件;(3)合议庭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4)拟作出的裁判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5)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公诉机关提交类案生效裁判支持其主张的案件;(6)院庭长依照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 在江苏只要当事方提交案例法官就应当检索类案 湖南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协同推进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意见(试行)》 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诉讼须知、执行须知材料、诉讼服务中心、法院门户网站、公众号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以进行类案检索,并把类案检索情况作为诉辩意见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或者受理案件时,或者在通知立案(受理案件)、庭前会议、开庭审理、询问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以进行类案检索,并把类案检索情况作为诉辩意见向人民法院提出。 到哪里检索类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三、承办法官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进行类案检索,并对检索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类案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8.人民法院一般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等审判案例数据库检索类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检察机关还可以依托其他商业数据库积极检索类案。 类案智能推送可靠吗?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元典智库聚法案例无讼案例 如何检索类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五、类案检索可以采用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等方法。 如何设置关键词? 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和法律适用有关的事实都可以作为关键词 如果检索到的类案太多,可以增加关键词或加长关键词,如果检索到的类案太少,则可以减少关键词。 关键词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初步检索结果发现新的关键词或者更合适的关键词 已经掌握了关键词组合使用的高级检索方法下一个问题:如何运用类案? 如何运用类案? 1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检察机关提交检索案件作为诉辩理由的,承办人、合议庭可以自行识别、比对;也可以视案件办理需要,组织诉辩双方交换检索到的案件,要求诉辩双方在指定期限内就提交的案件与待决案件的识别、比对、参考、参照适用以书面形式发表辩论意见;也可以组织诉辩双方交换检索到的案件后,在庭前会议、开庭审理、询问、听证时要求诉辩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类案运用将成为法庭辩论的重要环节。 类案运用将成为法庭辩论的重要环节类案辩论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展开? 类案辩论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展开?一是类案识别二是类案效力位阶 类案辩论的第一个方面:类案识别 类案识别非常重要对法律人来说是一种高阶技能 什么是类案? 什么是类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一、本意见所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问题: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之间是和的关系还是或的关系? 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怎么解决? 检索 类案的判断应该按以下步骤: 首先,将检索到的案件与待决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相似性比对。其次,如果案件的基本事实相似,再对争议焦点进行比较。最后,分析比较法律适用问题是否具有相似性。 ——刘树德、胡继先《关于类案检索制度相关问题的若干思考》载《法律适用》2020年第18期 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哪一个实践中争议最大 基本事实在实践中争议最大 什么是基本事实?基本事实要相似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类案 你是否赞同以下观点: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案件同案同判是伪命题 什么是基本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法官所关注的具有可比性的案件事实,通常不是所有与案件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