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莉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期后事项 近期,公司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璟创业”)共同受让深圳明道蒲公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道蒲公英”)在深圳明奥传感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奥基金”)的财产份额,以及更换基金管理人为创钰投资。明奥基金规模5,000万元保持不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40.5万元,受让明道蒲公英在明奥基金20%的财产份额,受让后公司持股占比为80%。本次与创钰投资合作投资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对传感器的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投资,以传感技术创新为核心技术平台,布局传感器的前沿技术与下游应用的完整生态链,实现传感器细分领域与集成电路等产业的协同发展。构建从硬件到软件,从材料到应用集成,从项目到产业生态的完整体系,从而可延伸更多的前沿技术及应用场景,如:智能消费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汽车电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及技术整合,为公司创建更深远、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截止本报告日,明奥基金已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成交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财产份额受让后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 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0.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70.00万股,预留授予6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25元/股。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除实际控制人张曙光、黄海涛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子女。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3年5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270.0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4年5月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预留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授出限制性股票3,300,000股,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售期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4,488股,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务办理。 截至本报告期末,4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公司按相关规定安排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168股;其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股已于2024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另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168股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启动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办理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系列公告。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