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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奥迪威:2023年三季度报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莉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为方便投资者阅读,本报告同一股份多重股份性质的情况不同时分别计入各项股份性质核算。以下为同一股份多重股份性质情况的列示: (1)实际控制人张曙光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股份数量仅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列示,不在“董事、监事、高管”中列示。 (2)实际控制人黄海涛担任公司董事,其股份数量仅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列示,不在“董事、监事、高管”中列示。 (3)监事周尚超、马拥军作为公司核心员工,其股份数仅在“董事、监事、高管”中列示,不在“核心员工”中列示。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0.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70.00万股,预留6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25元/股。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除实际控制人张曙光、黄海涛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子女。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3年5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270.0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解除限售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等系列公告。 (二)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2年10月19日开始,至2023年3月20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100.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4%,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00%,最高成交价为10.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2,055,427.6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4.76%。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3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回购股份270万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报告期末,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0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