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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H股股份23.7亿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4年8月30日、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4次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A股和H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A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H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8,988.23万股,其中累计完成回购A股数量为5,301.83万股,成交总金额约为2.02亿元人民币;累计完成回购H股数量为3,686.4万股,成交总金额约为0.92亿港币。目前相关回购工作正稳步推进中。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1月8日、2025年4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