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南京医药:南京医药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发现报告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5-04-30财报-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3.1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 A、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6号)核准,2024年12月25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0,814,9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1,491,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450,077.6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040,922.3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月2日出具了《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001号)。上述可转债已于202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证券登记,并于202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2025年1月22日,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捷物流”)、中信建投、南京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春”)、中信建投、南京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交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0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5年4月10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4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B、2025年1月20-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康捷物流和福建同春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38.06万元和39,087.32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康捷物流和福建同春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将参考借款协议签订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实际债务融资成本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同期借款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不低于公司实际债务融资成本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同期借款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予以计算。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行使借款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借款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先后购买7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为6.67亿元,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为3,300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0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ls2025-00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年2月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1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5年2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1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5年2月19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1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5年3月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1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年3月20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2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前赎回的公告》;2025年4月2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3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年4月23日对外披露的 编号为ls2025-05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前赎回的公告》。 3.2股权激励 A、2025年1月20-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共373名,可解除限售股数量为4,849,614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2月17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0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年2月1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1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B、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通过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本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3月14-24日,公司在内部电子公告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进行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列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3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25年3月1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对公司股票的买卖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宁国资委考〔2025〕29号),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请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2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5年4月2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3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ls2025-03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4月1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4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4月12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05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C、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有28名激励对象分别因离职、退休、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96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1元/股(退休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9866元/股,含利息),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4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因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同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截至本报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