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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南京医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4-04-30财报-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着力提升运营质量,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扎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92个百分点,剔除去年同期防疫物资(药品)销售不可比因素后略有增长;利润总额同比上升7.01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同比上升6.6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持续加强费用控制,提升盈利能力。 2024年是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夯实主业,推进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强链增效,打造渠道竞争优势;创新零售服 务模式,加快发展“新零售”业务;有序推进物流中心建设及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项目;精准风险防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坚定信心、求真务实,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质生产力而努力奋斗!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3.1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受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0号)。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可转债申报文件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 2024年3月26日,公司对外披露《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4年4月18日,公司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对外披露《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4年4月20日,公司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会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并对外披露《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申请文件。 本次可转债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0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4年2月3日 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0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24年3月2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1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4月1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2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4月20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3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3.2股权激励 A、2024年1月15-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共396名,可解除限售股数量为5,248,188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2月2日上市流通,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0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年1月2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0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5/16B、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分别因离职、身故、退休、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41,97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7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回购尚未完成。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2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ls2024-02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3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情况 A、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2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3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度第十、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均已到期兑付;2023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2024年5月13日到期兑付;2023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2024年5月19日到期兑付。 B、2024年3月6-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20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1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到期兑付。 3.4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余额为58.30亿元。 3.5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池业务余额为1.22亿元。 3.6公司开展跨境融资业务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跨境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等值外币的跨境融资业务,用于归还公司存量银行贷款或存量外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2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跨境融资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跨境融资业务余额为0元。 3.7重大关联交易 A、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1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 B、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向其少数股东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山医疗”)申请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借款。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19之《南 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借款余额为1.984亿元。 C、2024年1月15-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研发合同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工投资集团共同研发“医疗器械全流域管理服务平台”并签署《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合同》。上述项目研发费用预计580万元,其中公司承担348万元并负责项目研发,新工投资集团承担不超过232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该项经费。 3.8重要的非股权投资 A、截至本报告期末,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桩基工程已基本完工,已完成物流设备等招标工作。 B、截至本报告期末,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有序施工建设中。 C、2024年1月30日,公司正式与南京软件谷洁源云计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云计算公司”)签订《购楼协议》,公司以33,134.88万元购买权属于洁源云计算公司的“中国(南京)软件谷·丰泰中心”(暂定名)4号楼1-14层科研办公用房(以下简称“目标资产”),作为总部企业集中办公楼。目标资产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7,612.4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单价为1.2万元/平方米。同时,为进一步推动雨花台区产业能级发展,公司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购楼协议》约定,支付两期购楼款,剩余第三期购房款将在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后支付。 D、截至本报告期末,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一体化项目中的宝湾物流一号库1-2分区作业设备已全部到位,正在进行智能化施工。 3.9制度制定与修订 A、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