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5-5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53元/股调整为4.196元/股。 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17名激励对象的8,068,14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明确可转债发行方案相关条款,并确认以3月28日作为T日,正式启动发行可转债,发行数量29,500,000张,发行金额295,000.00万元。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2025年4月3日,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8,693,375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3.37%;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最终实际缴款认购10,533,4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35.71%;主承销商包销的数量为273,225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93%。可转债简称为“太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8”。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张会学先生《关于提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张会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