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峆一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来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峆一达善医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峆一药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三)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峆一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董来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