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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雨霏女士分别与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以下简称“天蝎座基金”)、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雨霏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天蝎座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元程序基金。上述两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天蝎座基金、元程序基金将分别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交割。两次权益变动后,王雨霏女士持有公司24,902,63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蝎座基金、元程序基金各自持有公司6,5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28日、2024年11月14日、2025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雨霏、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