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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淑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茹红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向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天马新材: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4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向一名核心员工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万股,2024年5月27日公司已为该激励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天马新材: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37)、《天马新材: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天马新材: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3、股份回购事项: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公司董事马淑云、胡晓晔、姚磊系前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天马新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事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