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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5-5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与上年末相比变动幅度不大,利润表项目和现金流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和原因如下: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2022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丽景”)以及长风丽景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尔斯通公司”)出售给攀枝花市健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丰物流”),并由公司继续为迈尔斯通公司向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总额为17,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健丰物流同意向中迪投资上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获悉根据迈尔斯通公司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迈尔斯通公司已经出现违约情形,迈尔斯通公司余额为12,799.83万元的贷款提前到期。基于前述情况,若迈尔斯通公司最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或未能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达成一致,公司可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25年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 2、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事项 2025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与中美恒置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3)渝01民初738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建一局向重庆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一中院责令中美恒置业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2023)渝01民初738号]并承担执行费。 截止本报告披露前,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中美恒置业与中建一局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中美恒置业将分期支付中建一局的工程款。同时,中美恒置业也已经收到重庆一中院出具的终止执行的执行裁定。 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