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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022年公司处置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继续为其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长期借款(截止报告期末本金余额1.28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本报告期为前述以前年度已处置子公司财务担保合同补提的信用减值损失5,584,805.29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26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26年1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收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相关文件,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达州中鑫提起诉讼,并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基于成都捷意陈述,提出下列诉求: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支付下欠工程款14,616.84万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20万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支付逾期违约金;依法判决成都捷意在达州中鑫欠付工程款14,616.8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范围内对案涉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6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川1703民初1021号,具体判决如下:被告达州中鑫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成都捷意支付工程款14,516.35万元;原告成都捷意在应收工程款14,516.35万元范围内对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叶家湾社区中迪·花熙樾(尚未出售)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成都捷意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2026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关于公司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2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120万元,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事项 2025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6年1月27日10:00时起至2026年1月28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青岛康平 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48,888,000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30.04%,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100%的股票。本次拍卖起拍价为43,119,300元。 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6年1月28日,经公司查询“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已流拍,无人出价”。 2026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6年1月30日,经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6年2月26日10:00时起至2026年2月2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48,888,000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30.04%,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100%的股票。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38,807,300元。 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6年2月27日,经公司查询“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已流拍,无人出价”。 2026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2026年3月3日,经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6年3月18日10:00时起至2026年5月1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变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48,888,000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30.04%,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100%的股票。变卖价格为38,807,300元。 本次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每次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29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关于公司诉讼事项 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与上海煜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煜赛”)分别于2021年10月、11月签订《借款合同》,共计向上海煜赛借款1,820万元。2022年3月,四川省蜀工数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工数联”)与上海煜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海煜赛持有的对公司1,820万元债权转让给蜀工数联。此后,公司一直未清偿上述债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欠蜀工数联借款本金1,820万元及利息未清偿。为此,蜀工数联诉至法院。基于蜀工数联陈述,提出下列诉求: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向蜀工数联偿还债务本金1,82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实际出借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为止。本息暂合计2,830.91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由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微投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微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中的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2%,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33.73%的股票质押给海南邦纳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并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6、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的事项 (1)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珺女士、董克先生、李先刚先生,独立董事杨亚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上述人员中,除董克先生持有公司35,000股股票外,其他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前述人员所提交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就任后生效。 (2)经公司2026年2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提名,并经公司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刘唱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俊先生、郝作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经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田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暨独立董事的公告》。 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2026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9日收到刘达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达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刘达勇先生持有公司1,340,000股股票。 经公司2026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朱文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8、关于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为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上浮10%,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9、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事项 经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2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