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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减少32.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减少等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同比增长66.0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采购预付等所致。 3、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106.3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3,000万元对亿维特(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等所致。 4、报告期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5.9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碳纤维装备和资源循环装备的销售同比有所下降所致。 5、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4.00%,主要是报告期内因收入减少而降低盈利和因经营规模扩大而增加费用开支等所致。 6、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87.5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等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加快推动公司“碳纤维装备、碳中和(新能源)装备”等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杭州光速晟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光合贰期基金)份额,认缴出资比例为9.978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光合贰期基金已陆续新增有限合伙人并使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增加至113,800万元,但公司认缴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出资比例调整至4.3937%;公司已按照《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累计缴付合伙企业出资款3,5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款2,000万元、二期出资款1,500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3月27日、2025年1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25、2023-034、2023-039、2023-069、2023-106、2024-001、2024-008、2025-001的公司公告。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98%)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年5月10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2,73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2024年10月23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8,188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将该8,188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前述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或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2日、2024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41、2023-057、2024-051的公司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事项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纤 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66,917万元。因精工碳材厂区部分基建工程已先期开工,该部分由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并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预估价为7,000万元。该笔交易因公司2024年4月起收购精工碳材100%股权导致视同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追认。2024年10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委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为2,906万元人民币(含税,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固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加上追加的合同价款费用。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4-043、2024-044、2024-046、2024-049、2024-062、2024-063、2024-064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性能纤维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8,971.31万元(不含税),其中,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4,757.22万元(不含税),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899.35万元(不含税)。 4、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GX23092602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11.50亿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四期向国兴碳纤维提供8条碳纤维生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吉林国兴支付的合同货款17,000万元;2025年1-3月未确认收入,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0,796.46万元(合计含税23,500.0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9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5、关于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事项 2023年12月26日,公司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签署了编号为DHTXW-2023-D-001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50亿元(大写:伍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二期向东华能源提供纺丝线和碳化线设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东华能源支付的合同货款6,985.00万元,2025年1-3月确认不含税收入750.63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19,026.81万元(含税21,500.29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126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6、关于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主工艺装备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新材料)签署了《建信新材料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主工艺装置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暂估总价为3.20亿元人民币(含税,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最终合同总价以项目完成后的决算价格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建信新材料支付的合同货款合计22,400万元;2025年1-3月确认不含税收入3,097.35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4,323.49万元(含税27,452.53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120、2023-121、2023-122、2023-127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7、关于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事项 2024年11月23日,公司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亿汇鑫)签署了编号为ZYJG202441023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51,550万元(含税价)。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众亿汇鑫交付1条碳化线和1条原丝线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并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众亿汇鑫支付的合同款项。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5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8、关于与Graphene Fibre Limited T/a GIM GrapheneFibre签署《销售合同》事项 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Graphene Fibre Limited T/a GIM GrapheneFibre(以下简称沙特GIM公司)签署了编号为GIMJG-CC2024《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7,167.96万美元(CIF价,下同),其中设备16,417.96万美元,保证金750万美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期向沙特GIM公司提供6条生产线,其中,在合同签订后执行第一条产线,第二条产线将于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执行,第三条产线将于2025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剩余的3条在2026年开始执行。同时,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沙特GIM公司保证每年向公司购买3条生产线,总产线数量应不少于18条(含前述6条),总采购金额约为5亿美元。新产线规格及价格另行约定调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沙特GIM公司支付的合同款项。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刊 登 于2024年12月3日 、2025年1月27日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