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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6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邱红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竞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纯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未来发展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和主要风险具体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内容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4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2第六节重要事项.............................................................6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0第十节财务报告.............................................................12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指定网站上、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四)2024年年度报告文件原件。(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1主要系(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可转债计提利息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利润减少。(2)部分客户应收款项尚未达到回款节点,期末应收款项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进而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所致。 22024年公司业务量增加营业收入增长,期末应收款项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通过公铁联运方式为汽车行业和啤酒、饮料、洗涤用品等非汽车行业提供综合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门类为“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所处行业为“G58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汽车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促进消费的重要抓手。现代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也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众多支持汽车产业和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021年是“十四五(2021—2025年)”开局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网络效应和运营效率。”以及“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明确意见,增强多式联运在物流运输中的比重,提升物流效率。 2022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交通贡献。《方案》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公布: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2022年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提出了6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 2022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规划》是我国现代物流领域第一份国家级五年规划,对于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3日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铁运输监〔2023〕4号),《意见》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需求,明确铁路支持政策,规范铁路运输服务,加强铁路运输管理,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和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不断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积极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意见》明确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 2023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提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3年6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149号),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 2023年6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2023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2023年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7号),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2023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2023年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工信部联通装〔2023〕145号),提出2023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约5%左右。2024年,汽车行业应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内,产业的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扩大新能源车推广、稳定燃油车消费、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一“扩”两“稳”措施助汽车业加速跑。 2023年9月28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消费发〔2023〕222号),提出7方面政策措施,明确汽车后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系统部署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汽车后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2023年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 2023年12月7日商务部等9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商贸发〔2023〕289号),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