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22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报告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子公司天和永磁结束业绩对赌,由公司全面接管经营。报告期内,天和永磁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规划,聚焦技术革新,严控成本费用,强化市场研判和产销业务协同,在提高收率、降低成本、打造特色产品上不断发力,企业面貌和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2025年一季度,稀土市场行情总体企稳回升,但废料采购与产品销售价格倒挂仍时有发生,在行业宏观形势尚不明朗的环境下,公司对稀土业务板块采取了控制规模、逐单核算、确保减亏、力争盈利的谨慎模式以规避经营风险。报告期公司稀土业务收入、成本同比分别下降78.68%、82.68%,受技术革新收率提高以及稀土氧化物价格回升导致的存货跌价损失转销或转回的影响,报告期天和永磁亏损476.31万元,同比大幅减亏87.44%,是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1、赣州川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减资事项 为控制投资规模及风险,并考虑其他股东退出投资的意愿,公司于2024年4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宇贸易减少注册资本并调整出资比例的议案》;于2025年2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宇贸易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通过两次减资,川宇贸易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3,850万元,公司持有川宇贸易100%股权,川宇贸易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川宇贸易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退出投资,不再持有川宇贸易的股权。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川宇贸易减少注册资本并调整出资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及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川宇贸易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项 2022年6月,公司与交易对方陈久昌、周钢华、舒金澄签署《关于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21,439.57万元人民币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天和永磁67%的股权。交易对方承诺天和永磁(含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经审计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4,100万元和4,600万元,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2,300万元。 依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5]京会兴专字第00250002号),天和永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实现实际净利润3,423.23万元、2,287.92万元、-15,506.10万元,三年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9,794.94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指标的-79.6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业绩补偿计算办法以及各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规定,业绩承诺方(即交易对方)2024年度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为17,972.91万元。 公司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与业绩承诺方对需要补偿的业绩进行确认,签署业绩承诺补偿确认书,并视情况开展下一步的工作。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