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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5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三友科技834475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anmen Sanyou Technology Inc 年度报告 2024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4年11月1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第三批浙江省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试点区域及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经各地及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及公式等程序,公司被列入浙江省第二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2025年1月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了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公司黑铜粉剥离成套装备被认定为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公司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1项。 与日本客户签订阴极板维修业务,实现该地域零的突破。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第五节重大事件..........................................................37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3第九节行业信息..........................................................60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1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2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9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建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2,930,000元减少至102,895,200元,总股本由102,930,000股减少至102,895,200股。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4,8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截止报告期末,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详情如下: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期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自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期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注2]本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2023年度收入确认跨期,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同步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致力于有色金属湿法冶金的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研究以及专用设备的开发制造。经营模式以销售为核心,公司的生产、采购等工作均是围绕销售订单展开,实行以销定产,按“设计+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运作。企业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研发设计客户需要的产品,同时对以往产品进行改造;根据产品需求采购合格的原材料,通过机器换人、改良设备满足生产需求;通过营销模式的实施积累了优质的客户群体。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技术中心,2011年10月获得台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2015年9月获得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2022年12月获得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研发中心拥有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每年均有4-11项研发项目,保证公司的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研发分为新产品技术的研发和针对订单的方案设计。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以及同客户的交流沟通,挖掘市场需求,以新产品设计或技术改进的方式进行储备。针对获得的订单,公司成立项目组,收集和整理客户需求,制定方案并与客户充分沟通,依据沟通情况调整方案和设计,最终形成技术方案和设计图纸。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锈钢板、铜、无缝管、PPO塑料等。公司采购流程为:生产部和研发中心提交系统请购单,经仓库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供应商进行询价,经过比价、议价和定价最终确定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采购流程全部纳入公司ERP管理系统,逐级审批。现有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大型物料采购和零星物料采购。大型物料采购严格按公司订单安排采购,零星物料采购根据库存需要采购。 (1)大型物料采购 因为大型物料采购成本比重较高,采购部严格按生产订单号及技术中心提供的技术图纸,核实采购材料品名、规格及数量,并有针对性的选择供应商询价,再根据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趋势确定是否需要提前锁定相关材料价格。 (2)零星采购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正常库存,定期由仓库填写采购申请,由仓库主管审核,生产部经理审核报生产副总审批。此部分材料均是一些常规消耗品,资金占用较小。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模式,是一种“设计+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数量和交货期等要求,组织产品设计和制造。实行周生产例会制度,生产有周生产计划、周生产总结、月生产计划、月生产总结。生产采用精细化管理和准时化生产,作业过程“三检结合”(即自检、互检、巡检),确保出厂产品合格率100%。 4、销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