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建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注:2024年1-3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用、李彩球、吴俊义、李文辉提供担保,关联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为纯受益方。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股份回购事项 报告期内,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4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