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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和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公司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澜天传热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澜天传热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琦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胜利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泽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