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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Mobile Sourc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nual ReportChina Mobile Sourc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nual Re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目录 摘要——————————————————————————————————————I 1 机动车产销量———————————————————————————————12 机动车保有量———————————————————————————————23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34 汽车污染物排放量—————————————————————————————44.1 按车型划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44.2 按燃料类型划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64.3 按排放标准划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74.4 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8 第Ⅱ部分新生产机动车环境管理————————————————————————12 1 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122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132.1 环保信息公开情况—————————————————————————142.2 随车清单公开情况—————————————————————————143 新车生产一致性监管———————————————————————————154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155 新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16 1.1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17 1.2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监督检查——————————————————18 2 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测———————————————————————————19 3 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19 第Ⅳ部分车用燃料环境管理——————————————————————————21 1 车用燃料标准实施————————————————————————————212 车用汽油标准环保指标——————————————————————————223 车用柴油标准环保指标——————————————————————————234 油气回收情况——————————————————————————————235 车用燃料监管——————————————————————————————23 1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量———————————————————————————241.1 工程机械排放量——————————————————————————251.2 农业机械排放量——————————————————————————282 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管理———————————————————————312.1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标准实施—————————————————————312.2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323 在用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管理————————————————————————333.1 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333.2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44 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情况———————————————————————354.1 编码登记查验情况—————————————————————————354.2 尾气排放检查情况—————————————————————————36 1 旅客运输情况——————————————————————————————402 货物运输情况——————————————————————————————413 运输设备情况——————————————————————————————424 铁路大宗货物运输情况——————————————————————————425 港口大宗货物集疏港情况—————————————————————————42 专栏 1: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10 专栏 2: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3-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11 专栏 3:《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20 专栏 4:《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 1322-2023)—————37 专栏 6:工程机械电动化发展迅速——————————————————————39 专栏 7:临汾市全力推动移动源清洁低碳改造—————————————————43 专栏 8:天津市分类施策推进天津港清洁运输—————————————————44 附件 3:道路机动车源分类表————————————————————————48 附件 4:非道路移动源分类表————————————————————————49 附件 5:全国移动源排放量计算说明—————————————————————50 摘要 当前,移动源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2023 年,全国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924.6 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 724.9 万吨、18.7 万吨、227.7 万吨、926.5 万吨、26.8 万吨。 2023 年,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389.6 万吨。其中,CO、HC、NOx、PM 排放量分别为 724.9 万吨、187.2 万吨、473.1 万吨、4.4 万吨。汽车 CO、HC、NOx 和 PM 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排放量的 89.9%、90.8%、97.8%、93.2%;其中,汽油车 CO、HC 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 84.9%、83.5%;柴油车 NOx、PM 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 87.8%、99% 以上。 2023 年,全国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为 535.0 万吨。其中,SO2、HC、NOx、PM 分别为 18.7 万吨、40.5 万吨、453.4 万吨、22.4 万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排放的 NOx 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 26.7%、32.5%、35.7%、3.3%、1.8%。 2023 年,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开展“车 - 油 - 路 - 企”行动,在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开展车用油品质量检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保监管、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完善用车大户制度、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ڍሧҮຸဖܑክူࣱ ઐ第Ⅰ部分机动车排放情况 1机动车产销量 2023年, 全 国 汽 车 产 销 量1)分 别 为3016.1万 辆 和3009.4万 辆, 同 比 增 长11.6%和12.0%;汽车出口量为491万辆,同比增长57.9%;汽车进口2)79.9万辆,同比下降8.9%。其中,重型货车销售91.1万辆,同比增长35.6%;新能源重卡销量3.5万辆,同比增长37.4%。 2023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668.5万辆,同比增长24.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280.4万辆,同比增长84.7%。 2023年,全国摩托车产销量3)分别为1941.6万辆和1899.1万辆,同比下降8.8%和11.3%。 2023年,全国二手车市场累计交易量1841.3万辆4),同比增长14.9%。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数量516万辆5),同比增长29.3%。 2机动车保有量 202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56)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3.36亿辆,同比增长5.3%。全国有94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同比增加10个城市,其中43个城市超200万辆,25个城市超300万辆,成都、北京、重庆、上海、苏州等5个城市超过500万辆。 2023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1%;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55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6.0%。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743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30.2%,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3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7) 2023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8)排放总量为1389.6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24.9万吨、187.2万吨、473.1万吨、4.4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达到或超过机动车排放总量的90%。各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见图6。 其中,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CO排放量分别为651.3万吨、1.6万吨、72.0万吨,占89.9%、0.2%、9.9%;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HC排放量分别为169.9万吨、1.5万吨、15.8万吨,占90.8%、0.8%、8.4%;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NOx排放量分别为462.8万吨、4.7万吨、5.6万吨,占97.8%、1.0%、1.2%;汽车、低速汽车PM排放量分别为4.1万吨、0.3万吨,占93.2%、6.8%。 4汽车污染物排放量 2023年,全国汽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651.3万吨、169.9万吨、462.8万吨、4.1万吨。其中,柴油车排放的NOx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0%以上,PM占90%以上;而汽油车排放的CO、HC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0%以上。 4.1按车型划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 (1)客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3年,全国客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470.7万吨、132.3万吨、75.6万吨、0.4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2.3%、77.9%、16.3%、9.2%。 进一步分析表明,微型客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1万吨、0.8万吨、0.2万吨、0.001万吨;小型客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450.6万吨、129.5万吨、23.0万吨、0.1万吨;中型客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9万吨、0.2万吨、2.7万吨、0.03万吨;大型客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5.1万吨、1.8万吨、49.7万吨、0.3万吨。 (2)货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3年,全国货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180.6万吨、37.6万吨、387.2万吨、3.7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27.7%、22.1%、83.7%、90.8%。 进一步分析表明,微型货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0.04万吨、0.01万吨、0.001万吨、0.001万吨;轻型货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18.3万吨、17.0万吨、21.5万吨、1.5万吨;中型货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1万吨、0.6万吨、15.7万吨、0.2万吨;重型货车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59.2万吨、20.0万吨、350.0万吨、2.0万吨。 按车型划分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见图7至图10。 4.2按燃料类型划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